记者了解到,山东省目前已经明确,保障住房建设将进行区域调整,保障住房原则上只建在市级,任务不再下到县里。
我省已建成了由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以及限价商品住房等组成的保障住房体系,保障住房范围也不断扩大。2013年国家下达我省的建设任务是,新开工各类保障住房23.56万套,截至7月底,我省已开工23.17万套,开工率达98.4%,保障安居工程建设速度和建设质量在全国名列前茅。
在9月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我省明确,保障住房基础设施配套要完善,准入门槛逐渐降低,今年年底前所有设区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要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目前我省住房保障需求越来越向大中城市,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转移,我省也将针对这种需求的变化进行研究,特别是净人口流入量大的城市、沿海城市和开发区新型的产业园区,对新毕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将加大保障住房供应。此外,在保障住房区域供给方面,我省已经明确,廉租住房原则上建在市级,不再向县里硬性摊派。
我省同时将有序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统筹建设,济南、青岛年内将先行先试。烟台也在起草的《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中,有意将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合并为公租房,变“以售为主”为“以租为主”,实现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