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 专家简介: 吴晓林,31岁,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央编译局博士后。主要从事中国社会结构转型、阶层分化与政治整合、城市治理、养老政策等方面的研究。
吴晓林,31岁,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央编译局博士后。主要从事中国社会结构转型、阶层分化与政治整合、城市治理、养老政策等方面的研究。
记者:我们在“小区有大事”的系列调查中发现,小区的问题和矛盾多,业主维权难。为什么?
吴晓林:1998年“商品房”改革以来,全国商品房住宅小区迅速激增,同时围绕物业管理本身的问题和纠纷也迅速蔓延开来。2003年《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使得业主群体在维护权益的过程中有了法律武器,很多业主据此“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物业管理领域的种种难题,激发了住房领域的“冲突”,业主维权已经蔓延全国,对基层社会管理和社会稳定提出挑战。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业主维权纠纷时经验不足,应对策略不当,导致问题不断积累和加大,因而这不但是物业管理问题,也是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无法跟上社会变化的问题。
学界对京广沪穗业主维权的关注比较多,实际上这是一个全国性现象,但国内很少有学者研究全国或某一区域内的业主维权,也很少有做量化研究。实际上,湖南的情况与国内其他城市也不例外。业主维权是与基层社会稳定风险紧密相关,却没有得到社会管理“顶层”关注,亟待通过调研掌握全方位的“图景”,为社会管理体制的调整和完善做决策参考。
记者:这次调查有什么特点?
吴晓林:从全国来讲,对业主维权这种现象的关注基本是做个别案例的研究,这样得出的结论就具有局限性,很难代表个例以外的特征和趋势。此次调研和主流媒体一起合作,就结合社会稳定、社会风险和冲突发生的规律,通过较大样本来反映实际情况。调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调研组成员与业主面对面交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记者:调研中你感受比较深的有哪些方面?
吴晓林:我感觉到业主权利意识正在迅速觉醒,这对于推动公民社会结构形成,推动公民参与权威规则创制等具有积极意义。但是业主维权很难,很少得到政府有力支持。现行物业行业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而且不健全的法律法规也未得到严格执行。调查小组成员走访中发现,不少小区的业主筹建业委会时找开发商要公共配套设施、物业用房等资料,很多开发商拒绝移交,或者只给一些无关紧要的资料,但很少有开发商因此受到处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街道办有义务加大对成立业委会的指导,很多街道对业主成立业委会持消极态度,导致其成为业主维权的又一个对象,致使业主维权这种“社区内冲突”不断冲破社区界限,推动冲突升级。
记者:你觉得政府应如何“出招”应对业主维权难?
吴晓林:小区业委会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社区的重要力量,在未来将会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如今物业纠纷已经成为常态,它应该被视为解决问题的重要契机,而不应该被完全负面理解。政府应该正视这个城市化进程中越来越突出的矛盾,将此视为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尊重并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在物业纠纷出现时支持法律制度发挥作用,而不是放任不管,等矛盾激化了再出来干预。此外国家应该逐步完善相关法律,形成各方有效参与的小区共治模式,让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或业委会在基层政府主导下协商解决各类纠纷,有效维护业主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