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公司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物业概念的提出以及物业管理,在我国的发展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它走过了一个从借鉴吸收到创新发展的艰苦过程。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型服务行业,得到了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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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
3、按合同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建物、设备、设施、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与业主委员会议定后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定期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其他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业主享有什么权利
1、参加业主大会,享有表决权;
2、享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享有与所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相应的服务;
4、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5、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