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18〕17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县城至沪昆高铁洋溪南站公路
及其两侧用地控制的通知
科头乡、洋溪镇、槎溪镇人民政府,枫林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县城至沪昆高铁洋溪南站公路起于枫林街道枫林新村陈家垅,与国道G354相接,于枫林新村上跨湘黔铁路和娄怀高速公路,经黄西村、顶溪村、木龙村,于鱼苗场村下穿沪昆高铁,止于沪昆高铁洋溪南站南侧的长冲垅,路线全长21.961公里。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全线道路红线控制宽度为60米。为确保县城至沪昆高铁洋溪南站公路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区域公路路网结构,构建区域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县城至沪昆高铁洋溪南站公路及其两侧用地控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各类建设活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对县城至沪昆高铁洋溪南站公路控制红线范围及其两侧各200米用地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域),县发改、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交通、公路、水利、林业、农业、工商等部门暂停办理各类建设审批、登记手续;确需实施建设活动的,必须征求县人民政府及规划等部门意见。对已批未建的房屋及有关设施暂缓建设,待有关规划批准实施后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理;未批在建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并严肃查处到位,不得补办相关手续;已经有关部门鉴定确系危房的,经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批后,可异地选址新建,但不得在原址扩建、翻新。严禁沿线控制范围内出租集体土地。
二、严格控制各类工矿企业生产行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控制区域内停止办理各类工矿企业审批、登记手续;所有非法采砂场、采石场、红砖厂等各类不合法工矿企业须无条件关闭,严禁非法采掘行为;合法工矿企业应符合规划要求,对不符合规划的列为关闭对象,其相关许可、登记到期后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三、严格户籍管理。对控制区域内所涉村组的户口迁入应依法依规严格管理,凡违法违规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对沿线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登记造册,澄清底子,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交通、公路、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办理相关手续、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及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编制规划,加强产业对接引导,并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深入村、户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服从建设发展需要,营造良好氛围。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作者:
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