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监督办法》(娄政发〔2019〕8号)和行业相关规定,为规范我县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决定对已入库招标代理机构资料进行补充完善,新入库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凡有意在我县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请按附件规定程序携带资料于11月20日至25日分别向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审核合格后,报新化县公管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审核后入库登记。审查合格的代理机构名录将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申请加入县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的代理机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及以下条件:
(一)营业执照注册一年及以上;
(二)近一年承担并完成的招标代理业绩3项及以上;
(三)应明确项目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且其近期在本代理机构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及以上。
代理机构在从事代理业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加入县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
(一)失信行为未消除的;
(二)受到行政处罚未满3年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其工作人员受到行政处罚未满3年的。
联系电话:
新化县公管办: 0738-3239888;
附件1:加入新化县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申请资料和程序.doc(点击下载)
附件2:新化县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申请人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会员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1:
加入新化县招标代理机构
名录申请资料和程序
一、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其真实性)装订成册〔(二)+(三)+(四)〕(一式四份)。
(一)《新化县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申请表》;
(二)①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如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代理机构必须在网上备案的,还需提交网上备案登记截图)、②法定代表人的法人证明、③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项目组专职人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④被授权人身份证、⑤被授权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缴纳至2019年10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⑥单位近一年(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承担并完成的招标代理业绩的委托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三)单位无失信行为(截止2019年10月)、单位和个人三年内(2016年11月至2019年10月)未受到行政处罚承诺书;
(四)申请人承诺书;
二、申请人将填写好的《新化县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报送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
三、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料审核后,对合格者在其《申请表》中的审核意见栏签署“合格”等意见并加盖招标采购监管机构章,并对其送审资料进行存档;
四、申请人将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合格并签署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一份)报送县公管办,县公管办会同纪委监委审核后存档;
五、县公管办审核汇总后更新新化县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名录,并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六、已入库代理机构完善相关入库资料,程序同上。
附件2:
新化县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申请表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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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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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不少于三人) |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注册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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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意见 |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
交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招标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招标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
农业农村行政 主管部门招标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
公管办入库 登记情况 |
年 月 日(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