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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化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18-2025)》的通知
作者:新化房产…    文章来源:新化房产网    点击数:2000    更新时间:2018/9/4         

新政办发〔2018〕16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化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发展规划(2018-2025)》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新化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18-2025)》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新化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2018—2025)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是新化县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途径,是旅游工作的新领域、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县域经济的新增长点,已成为了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民就业增收精准脱贫的重要载体。为切实加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做大做强我县旅游产业,依托旅游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改善农村面貌、富裕乡村农民;为建设好美丽乡村,进而实现乡村振兴夯实产业基础。现结合我县发展实际,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等14部委《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农加发〔2016〕3号)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消费需求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满足城乡居民休闲消费需求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通过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企业带动、农民参与,实现休闲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农为本,促进增收。以农业为基、农村为形、农耕文化为魂,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增强农民自主发展意识,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二)优化布局,要素集聚。科学规划休闲农业发展布局,突出发展重点,着力融合集聚,凸显区域休闲农业特色;创新投入模式,整合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有效吸引资金、技术、管理、人才、设施等要素流向农村,形成创新合力。

(三)创新融合,相互促进。坚持产业融合,立足一产、开发二产、繁荣三产,实现一二三产叠加与乘积效应;打造品牌农业、建设品味农村、塑造品质农民。

(四)保护生态,持续发展。遵循开发与保护并举、生产与生态并重的理念,统筹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全面发展。

三、规划目标

坚持优化结构布局、产业集聚融合,打造五个集聚连片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区。构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服务良好、发展规范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新格局,实现农业产业更强、文化底蕴更深、创新创意更浓、旅游元素更全、生态环境更美、管理服务更精、综合效益更好的新目标。力争到2025年,创建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园)4个、湖南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融合集聚重点村镇6个、国五星级休闲农庄6家、省五星级休闲农庄15家,培养休闲农业职业经理人300名,带动2万农村人口增收。实现休闲农庄与农家乐年接待游客总量超过500万人次,年经营收入15亿元。把我县打造为名副其实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示范县。

四、规划布局

结合新化县各区域产业优势、生态特征、交通区位、文化特色等元素,将全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规划成“八大区”的产业布局。

(一)大紫鹊界民俗与农耕文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区。以紫鹊界梯田为主要依托,规划水车镇、奉家镇、文田镇连片区域,突显“农耕”与“世外桃源”建设风貌,打造农耕文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区,创建2个休闲农业示范点(园)、3个湖南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融合集聚重点村镇、建设省四星级以上休闲农庄6家。

(二)大熊山圳上将军故里避暑度假与蚩尤文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区。以大熊山林场为核心,以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为依托,为旅客提供体验原始次森林、避暑度假、观光为主要内容的休闲场所,突显“部落酒家”建设风貌,建设省四星级以上休闲农庄10家;以圳上镇三大名人故居所在地为中心,依托三大名人故居、优美的乡村景观和农产品种植基地,将红色旅游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紧密结合,打造成为大熊山旅游后援服务基地。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投资打造省五星级以上休闲农庄3家,创建1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融合集聚重点村镇。

(三)梅山龙宫漂流探险与水上乐园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区。以油溪乡高桥村为核心,以油溪河为纽带,辐射油溪乡吉庆镇部分村,打造一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区。以梅山龙宫溶洞景点为基础,突出“别有洞天”建设风貌,以油溪河竹排漂游、乡野岛、水上乐园为内容,构筑以体验溶洞景观、乡村度假、会议疗养多功能的休闲旅游场所。通过招商引资建设省四星级以上休闲农庄3家。

(四)车田江水库、梅山大峡谷与页岩风情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区。以车田江水库为核心,在水库周边各村开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重点建设水上乐园区、精品水果园区、名贵林木种植观赏区、休闲娱乐区。打造省四星级以上休闲农庄5家。

(五)荣华琅塘湿地渔水与观鸟天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区。以龙湾湿地公园为核心,依托资源优势、交通优势,发掘名人故里与名胜古迹,开发利用龙湾湿地10000亩水域及周边宜垦山地,突出“天然渔业”、“休闲农业”、“观光旅游”,打造以“千岛湖”著称的苏溪湖和龙湾村观鸟与渔水、乡村墙绘示范聚集区,建设省四星级以上休闲农庄15家,创建1个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园)、2个湖南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融合集聚重点村镇。

(六)梅山古镇与城郊采摘游乐休闲区。包括上梅、游家、曹家、桑梓。

(七)有机田园、温泉运动与森林康养休闲区。包括西河、天门、古台山。

(八)娃娃鱼品尝与赏花养生休闲区。包括枫林、科头、维山、石冲口。

五、重点工程

(一)“三品”建设工程。一是建设品牌农业。出台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导鼓励休闲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区域农业品牌。二是建设品味乡村。科学规划乡村建设,注重乡村建设与生态环境和谐协调;弘扬乡村建筑风格,保留原有乡村自然韵味;加大生态环境完全治理力度,建设一批经济发达、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地域文化浓郁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集聚品味村镇。三是培育品质农民。引导农民深度参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建设,促进农民职业化、社会化;加大农民素质培养力度,通过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全面提升农民素质。

(二)机制创新工程。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创新休闲农业发展体制机制。围绕农民深度参与,广泛受益,共享产业链、价值链拓展的增值收益,建立休闲农业企业与农民紧密的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合作社,或与社会资本联办休闲农业企业。鼓励企业运用统一规划、统一品牌、统一营销,分散投资、分散建设、分散经营等形式,吸纳农民土地、房屋、资金、技术入股、合作联营,让农民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中获得土地、房产、资金等资产性、技术性和经营性收入,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农民就业,提高农民工资性收益。

(三)示范创建工程。围绕优化布局、丰富内涵、增收脱贫、提档升级、有序发展、品牌培育六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并深化休闲农业示范创建工作,在产业升级、特色融合、文化传承、创意设计、利益共享、人员素质、基础设施、管理服务等方面为休闲农业树立典型与样板,引领发展方向。规划期间,创建4个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园、6个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示范村镇,打造3家全国知名品牌农庄、3条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四)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轮训体系、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加大休闲农业培训投入力度。鼓励休闲农业企业、科研院校、行业组织联合开展各种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快吸收“请进来,走出来”的双向培训方式,扩大对外交流,引进吸收先进经验、先进技术与管理模式。深入开展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培训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行业领军人培训。

六、主要任务

(一)建设良好生态环境。建立生态规划、资源有偿使用、行业准入监管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开发,合理利用自然生态资源;加大古镇村落的修复、维护、保护力度;配套完善乡村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休闲农业企业应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场站,对污水、垃圾实施无公害化处理;加强休闲农业环境保护教育,提高休闲农业管理者、游客和乡村居民环境保护的自觉性,综合治理生态环境。

(二)挖掘保护传承农耕文化。开展农耕文化遗产普查,加大农耕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利用力度,提升民众保护农耕文化遗产意识,构建农耕文化遗产动态保护与传承机制。充分拓展农业生产过程文化、教育、艺术、休闲等价值功能,依托原有民居建筑和原住居民生产生活场景,积极开发民俗建筑、历史古村。挖掘传承好具有正能量的礼仪、风俗、节庆、祭祀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注重农耕文化与农业生产融合的创新创意,创建观赏性、互动性、趣味性、文化性和科普性的农耕文化艺术表现形式。

(三)推进农业旅游深度融合。坚持“农旅结合、农旅共强、以农促旅、以旅兴农”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思路,依托独具特色的优势产业、优势生态、特色村镇居民等载体的深度融合;围绕农业产业大力开发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初加工业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精深加工业,充分拓展并创新农业观光、农事体验、文化认知、农耕感悟、乡村购物、生态养生等休闲旅游功能,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立足资源禀赋、产业优势、交通区位、文化特色、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合作社、加工企业、休闲农庄以及村级经济组织等各类经营主体围绕休闲旅游拓展功能、延伸产业链条,融合发展,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融合体。

(四)建立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公共基础设施,重点加强“八大区”休闲农业区域道路、电力、饮水、厕所、停车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及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完善休闲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实现宽带普及、光纤到户和网络提速,鼓励移动互联网等三方营运机构与休闲农业深度合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完善农业信贷担保、农业保险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多层次多类型休闲农业人才培养,引进休闲农业创业和从业人员。建立休闲农业发展智库,为休闲农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大力开展宣传推介,引导消费、推介品牌。完善休闲农业统计分析制度,强化行业运行监测,构建休闲农业运行滥测服务平台。

七、扶持政策

(一)整合部门资金。各部门要加大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扶持力度,将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交通道路建设、农业产业化贴息、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环境治理、乡村清洁工程、农村能源等乡村建设资金向休闲农业集聚区倾斜,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二)加强信贷服务。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休闲农业的信贷支持,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要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扩大信贷额度,对经营特色明显、带动能力强、运作规范的省三星级(含省三星级)以上休闲农庄,列入信贷扶持范围。金融部门要优化服务,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积极采取经营权质押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贷款等方式,满足休闲农庄与农家乐的信贷资金需求,对信用等级为AA级的休闲农庄与农家乐,给予信贷利率优惠。创新担保方式,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支持力度。

(三)实行税费优惠。一是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企业从事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与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及家禽、畜牧、水产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二是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取得的经营收入,按有关政策规定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企业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三是对经审批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企业生产加工用地及生产生活等建筑,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税收管理权限报批减免。四是经依法登记注册的休闲农庄与农家乐,只收注册登记费和年检费,免收其他事业性、服务性收费。

(四)解决合理用地。引导农用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序流转,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设施农业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对休闲农业项目临时性建筑用地,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项目退出时,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对建设地块进行恢复。鼓励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企业采取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合资、联营等方式,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企业开发荒山、荒地、荒滩,提高土地利用率。

(五)优化发展环境。各乡镇要把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作为农业农村工作中的大事、要事来抓,不断优化休闲农业发展环境。交通路政部门要支持休闲农庄与农家乐在公路沿线合理设置宣传广告牌和交通导向牌;旅游部门要将省四星级以上休闲农庄编入旅游地图和精品旅游线路;林业部门要将休闲农庄和农家乐一定范围内的生态植物列入重点保护对象;规划部门要在休闲农庄和农家乐外围适当规划预留部分土地,防止违规搭建。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职能。各乡镇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乡镇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副科级干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具体抓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工作的落实。严格考核奖惩,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工作纳入乡镇绩效考核范畴。

(二)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专项资金200万元,并随财政的增长逐年增加,重点支持休闲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品牌开发和示范创建。奖励产业升级,新评的国家级三星、四星、五星级休闲农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新评的湖南省三星、四星、五星级休闲农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同一级别新评的星级荣誉不重复奖励。

(三)提高服务水平。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休闲农业的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各镇、村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能力,准确定位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规模、档次和水平,开发出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以产业带动支撑企业的发展;要加强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使之逐渐成为具有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掌握高标准服务技能的新型实用人才

(四)营造宣传氛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是一项新兴的农业产业,牵涉面广、关联性强,需要各级各部门全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为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宣传推介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和农业博览会、农产品展销会等大型展会的宣传优势,有计划、有重点,多角度、多形式地进行宣传推介。精心筹划和举办各类农事节庆、节会活动,扩大我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知名度。总结一批先进典型,加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品牌建设,发挥它们的示范作用,进而全面提升我县休闲农业的发展水平。

(五)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有序规范持续发展。加强休闲农业示范园(点)和星级农庄的监督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休闲农业规划设计等中介机构监督规划力度,提高咨询、设计专家职业道德。加强对休闲农业经营者的行业指导与规范,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评价机制,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环境。

作者: 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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