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7〕86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行业税收专项清理协税护税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各单位:
为扎实开展好全县行业税收专项清理工作,切实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确保税收收入任务完成,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行业税收专项清理中有关协税护税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协助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收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财税牵头、部门配合、信息共享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税收征管,规范发票管理,促进以票控税,堵塞税收漏洞。
二、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履行各自职能职责,积极配合支持税务部门数据资料采集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的税收相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和纸制资料)应准确、完整、齐全,并在提供的纸制资料上签字和盖章。提供资料的单位要对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否则,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成立协税护税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定期提供相应协税护税资料。
四、税务部门应遵守相关保密纪律要求,采集的资料只能用于税收征管和税务检查,不得外泄。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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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