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7〕75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
项目普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及湖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大普查的紧急通知》(湘建村函〔2017〕122号)、娄底市住建局《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大普查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检查整改工作,在2017年5月31日前全面查摆、全面诊断、全面整改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一)范围:全县所有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016年以来)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09年以来)。
(二)时间:5月15日至5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一)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主要包括规划选址、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等方面。
(二)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项目:主要包括规划选址、设计、乡镇对农房的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等方面。
(三)统规统建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主要包括规划选址、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等方面以及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开、竣工情况。
(四)农户自建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包括农户贫困类型、三级审批、三级公示、规划选址、农房设计、农村建筑工匠制度、乡镇对农房的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等方面以及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开、竣工情况。
(五)结合检查2017年项目进度情况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赵谭华任组长,住建局局长康四清、县以工代赈办主任刘晗、县民政局局长邹剑宏为副组长。下设三个工作组:
工作一组:由住建部门牵头,主要负责2013年至2016年危改工作的普查。
工作二组:由以工代赈办牵头,主要负责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工作的普查。
工作三组:由民政部门牵头,主要负责2009年至2012年危改工作的普查。
各乡镇(场、区、办)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认真落实好本辖区的普查整改工作。
四、自查整改(5月10日至5月31日)
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县以工代赈办对全部集中安置项目和分散安置项目认真开展自查(以查阅资料和现场入户检查为主),分别填写《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检查情况表》(附件1)、《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项目检查情况表》(附件2)和《易地扶贫搬迁入户检查表》(附件3)。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总数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总任务。
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县民政局(负责2009年度至2012年度)、住建局(2013年度至2016年度)对全部统规统建项目和10%农户自建项目开展自查(以查阅资料和现场入户检查为主),分别填写《统规统建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检查情况表》(附件4)、《农户自建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检查情况表》(附件5)和《农村危房改造入户检查表》(附件6)。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总数为2009年至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总任务数。
建立问题台账,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抓紧实施整改,小问题即查即改,大问题限期整改,并填写《问题和整改台账》(附件7、8),于5月31日前将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检查情况表、问题和整改台账盖章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并做好准备工作迎接市级复查和省级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问题,全面排查。针对集中安置项目规划选址、设计、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管、资金监管等重点环节和分散自建项目易发生“雁过拔毛”式腐败、重复领取和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突出问题,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查、一个项目一个项目过、一笔资金一笔资金审,对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全面“透视”和“体检”。
(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实效。认真梳理大普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和整改台帐,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确保在2个月内整改到位,检查整改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效。检查整改工作结束后,围绕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举措,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两项重大民生工程阳光、规范、安全运行。
附件:1.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检查情况表
2.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项目检查情况表
3.易地扶贫搬迁入户调查表
4.统规统建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检查情况
5.农户自建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检查情况表
6.农村危房改造入户调查表
7.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问题和整改台账
8.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问题和整改台账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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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