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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下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限
作者:本站原创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数:1993    更新时间:2013/6/28         

新化新闻网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厦门市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7月1日起施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2013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中央、省、部属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经批准放宽到15%的单位暂保留。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适当降低缴存比例,但不得低于5%。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252元。中央、省、外地市驻厦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及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上限为65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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