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住房制度改革而诞生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娄底已经实施20年了。至2012年底,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了全市2000多个缴存单位18万多名缴存职工,年归集10亿元,年增长幅度10%以上,归集总额54亿元,提取近18亿元,年发放个人贷款7亿元,累计为49625名缴存职工发放贷款近43亿元,这些数据呈现出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改善娄底住房条件发挥出的重要作用。
过去的20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惠及人群主要集中于中心城市的行政机关和国营企事业单位职工,这是初级阶段的一个特征。这20年的实践中,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也日趋完善,为深化和扩展这项制度的功能提供了管理上的前提条件。所谓深化,就是要在人性化的基础上制度化、规范化、服务化。所谓扩展,就是要在加快城市化建设发展战略中,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政策扩展覆盖到城市新居民、乡镇居民,这部分居民主要是非公企业、乡镇干部和教师、医务人员等。现有的政策对这部分职工仍欠缺制度覆盖的强制性,同时这部分职工空间分布较散,对政策的了解少,所在单位重视程度不够,配套政策和措施乏力。
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实现对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目住房公积金之窗标,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建设和谐社会、加快城市化发展、改善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制度实施社会环境。
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各个行政管理部门的联动作用,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成为资质、用工等方面审核的一个必要条件。
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力量,加强政策宣传咨询、业务扩展、业务服务能力。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把已经覆盖到位的乡镇干部、教师、医生等的购建房提取、贷款从政策实施措施方面降低门槛,从操作上简化程序,从服务上贴近职工,从手段上提高效率。
把非公企业职工制度覆盖作为归集扩面的重点,在工商、人社、技术监督等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下,进行动态监测,展开建制建账工作,逐步拓展覆盖面,并尽快开展职工购建房配套提取、贷款业务,使职工真正感受到制度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