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行政处罚工作衔接专题会议上获悉:从5月29日起,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处罚权、殡葬管理处罚权在内的九项行政处罚权,正式由县城管局行使相对集中处罚权。 这九项行政处罚权分别是:市容环境卫生行政处罚权、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行政处罚权、城乡规划管理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行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处罚权、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权、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行政处罚权、殡葬管理行政处罚权。 据有关部门介绍: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可好大幅度地提高城市的管理能力,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相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由县城管执法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依然行使的,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 县领导姜世星、曾令斌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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