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8〕49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化县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新化县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7日
新化县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99号)、《湖南省教育厅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有关精神,努力实现教育公平,确保圆满完成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任务。
二、基本情况
2018年春季,全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85所,教学班级3589个,学生165509人,其中小学生120003人、初中生45506人。全县存在56人及以上大班额的学校151所,班级1333个,占比37.14%;存在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的学校99所,班级846个,占比23.57%。更为严重的是,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直呈高速增长态势,近年来平均每年增加近8000人,未来我县义务教育大班额情况将会越来越严重,工作任务艰巨。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新建及改扩建学校、均衡配备师资、班际及校际分流、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等方法,努力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确保2020年实现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的目标。
(二)阶段目标
1.2018年,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班级568个,实现超大班额在6%以内的目标。
2.2019年,基本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56人及以上大班额控制在15%以内。
3.2020年,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实现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快学校建设,努力扩大义务教育规模
1.全面推进城区学校建设
(1)新建白沙洲学校。在上渡街道盛教路与康庄路交汇处用地27亩,新建白沙洲学校,设24个小学班,新增学位1080个,预计投资6000万元。计划2018年8月底竣工。
(2)新建北塔学校。在上梅街道北塔新区用地96.5亩,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设63个班,其中小学班42个,初中班21个,新增学位2940个。总建筑面积约43000平方米,预计投资2.3亿元。计划2018年10月开工,2019年8月投入使用。
(3)新建芙蓉学校。受高速公路连接线扩建影响,黄泥学校现址已经不能办学,在枫林街道五里亭社区曾家岭安置小区附近,拟修建的五里亭路以南,计划用地90亩,新建芙蓉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独立设置,下同),设63个班,其中小学部42个班,初中部21个班,新增学位2940个。总建筑面积约32935平方米,预计投资1.5亿元。计划2018年7月开工,2019年8月投入使用。
(4)新建清水塘学校。在上渡街道办事处学府南路以西,清水塘路与盛教路交汇处用地88亩,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设66个班,其中小学班36个,初中班30个,新增学位3120个。总建筑面积约33000平方米,预计投资1.8亿元。计划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征地拆迁,9月30日前开工,2019年8月15日前竣工交付使用。
(5)新建滨江小学。在枫林街道天华南路原硅厂旧址,用地40亩,新建完全小学,设48个小学班,新增学位2160个。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预计投资1亿元。计划2019年6月开工,2020年8月投入使用。
(6)新建资江学校。在县体育中心正南面,用地138亩,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设81个班,其中小学班54个,初中班27个,新增学位3780个。总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预计投资2.4亿元。计划2020年6月开工,2021年8月投入使用。
(7)新建长乐小学。在上梅西路以南、上田路和坪山垅路交汇处,用地57亩,新建完全小学,设48个班,新增学位2160个。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预计投资1.2亿元。计划2020年8月开工,2021年8月投入使用。
(8)改扩建现有学校。投入资金4200万元,对上渡中心小学、上梅二小、明德学校、思源学校双语校区、新田学校、前锋学校、资源学校进行原地扩建,将永兴棚改项目区域内规划建设幼儿园的约8亩土地,用于实验小学扩建田径场和教学楼。
以上项目建成后共计可增加22410个学位。
2.加强农村乡镇中心区学校建设
切实加强农村学校建设,规划新建11所学校,改扩建55所学校,投资38875万元,可增加学位22000余个。
(二)充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配齐师资,实行班际分流、校际分流。在教师编制总额内,由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的学生和办学条件,合理调配师资,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努力增加义务教育学位。
(三)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充分挖掘现有学校潜力。严格按照“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法定年龄、就近入学”等原则,合理划分招生区域,规范招生行为,不符合政策进城就读的一律要求回原籍或到民办学校入学。均衡配置师资,充分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潜力,进行班际分流、校际分流,有效化解现有大班额。严格实行均衡编班,严禁公办学校办重点班,防止人为择校、择班,所有学校的任何年级不得出现因择班而出现的大班额。确保不再新增大班额。
(四)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大力发展社会化办学。安正学校和清华园学校进行提质扩容,预计容纳学生5000人;引进民办教育集团,新建两所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预计容纳学生16000人左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高站位。消除大班额工作是我县实施脱贫攻坚战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基础工程。各乡镇、街道、林场及相关职能部门务必认真领会省、市有关消除大班额工作的系列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把消除大班额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全力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消除大班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任务到期,全力做好消除大班额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简化、优化流程,全方位保障工程建设进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拖延与消除大班额有关的工作进度。
(三)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一是创新建设渠道,加快推进力度。城区学校建设项目由县城建投或安居投做业主负责实施,建成后移交教育部门使用;乡镇学校建设项目由乡镇作为建设业主负责实施。二是统筹盘活资源,充分挖掘潜力。县教育局要全面清理所有学校资产,利用一切可以使用的资源,努力增加学位。三是理顺师资管理机制,实行城乡教师管理一体化。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关于“在教师编制总额内,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生变化情况,合理调剂城乡、校际教师”的要求,加大教师招聘力度。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新化县消除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消除大班额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组长:左志锋 县长
副组长:王文红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谢聪 副县长
周先成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成员:方东升 副县级干部、县发改局局长
陈元怀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曾平楚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督查室主任
周慧霞 县委办班子成员
刘光荣 县政府办工会主席
杨力新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袁华新 县教育局局长
康四清 县住建局局长
段绍芝 县规划局局长
袁新铁 县人社局局长
吴黎明 县财政局局长
卿启前 县审计局局长
邹谊翔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自明 县环保局党组书记
杨荣 县编办主任
刘政文 县城管局局长
伍贤华 县房管局局长
康钦献 县城建投董事长
刘元清 县安居投董事长
聂伟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袁名光 县教育局副局长
各乡镇(场、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消除大班额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等工作;由县政府办刘光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局长袁华新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直相关单位抽调。
(二)部门职责。建立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建设规划、用地、资金投入、教师配备等问题。教育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消除大班额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编制部门负责加强教师编制管理和使用,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财政部门负责拓宽投入渠道,统筹项目建设和奖补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人社部门负责支持教育部门开展教师招聘、选拔、任用,健全教师工作激励机制,促进教师合理流动。规划建设部门在项目建设立项时,严格落实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政策。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消除大班额有关工作。
(三)资金保障。努力拓宽筹资渠道,创新投入机制,保障消除大班额工程所需资金。统筹上级的全面改薄、校舍维修改造、专项奖补等各类专项资金,用于消除大班额工程。其中城区建设项目由城建投或安居投为业主,负责筹措资金并按计划及时组织建设,资产归集到城建投或安居投,由教育部门租赁使用,所需租赁费用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其他各乡镇(场、街道)学校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作为建设业主,负责提供建设用地,做好征地拆迁、土地手续办理、工农矛盾化解等工作。
(四)监督考核。将实施消除大班额工作情况作为考核乡镇、相关部门工作的重要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制定出台《新化县消除大班额工作考核办法》,按照“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督查、全年结总账”要求,由县消除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重点督查学校建设项目进展和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对涉及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工程顺利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全年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提拔、不调动、不评优、不评先;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由县监察委予以问责。
附件:1.2018年新化县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实施方案明细表
2.2018年新化县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资金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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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