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游建新等6人建设的6处违法建设的行政执法公告如下:
1、游建新在上渡办事处资江村13组建设的临时住宅基底面积126.1㎡,层数1层,建筑面积126.1㎡,未办理任何规划许可手续;
2、晏润飞在上渡办事处资江村5组建设的临时住宅基底面积104.06㎡,层数1层,建筑面积104.06㎡,未办理任何规划许可手续;
3、吴志忠在上渡办事处资江村12组建设的临时住宅基底面积90.95㎡,层数1层,建筑面积90.95㎡,未办理任何规划许可手续;
4、吴永华在上渡办事处资江村12组建设的临时住宅基底面积44.72㎡,层数1层,建筑面积44.72㎡,未办理任何规划许可手续;
5、孙美云在上渡办事处资江村9组建设的临时住宅基底面积92.8㎡,层数1层,建筑面积92.8㎡,未办理任何规划许可手续;
6、罗自新在上渡办事处资江村9组建设的临时住宅基底面积37.7㎡,层数1层,建筑面积37.7㎡,未办理任何规划许可手续。
上述的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他们的违法建设作出了限期拆除的行政执法决定。
新化县城乡规划局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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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