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9〕9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化县2019年成品油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新化县2019年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
新化县2019年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9〕5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6月底,在全县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和存在安全隐患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劣成品油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违法犯罪案件,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整治非法经营行为。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或相关证照过期仍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整治非法储运、销售成品油行为。包括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等非法储运、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三)整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包括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以次充好”供应市场或与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的行为
(四)整治计量违法行为。包括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数据等计量违法行为。
(五)整治偷税漏税行为。包括不开发票、少开发票等行为。重点打击炼油企业与加油站点无票销售行为;通过第三方平台采购,由贸易公司从炼油企业一次性订购大量带票油品,分销时把油品以无票价格进行销售的行为;成品油纳税申报销售量远低于实际销售量的行为。
三、责任分工
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县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和相关成品油经营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推进。各乡镇(场、区、街道,以下简称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商务部门: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购销台账、油品来源及证照情况,依法查处未经网点布局规划擅自建设成品油经营场所(加油站)、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或《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过期仍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以及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行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查处非法运输、存储成品油及非法改装车辆流动加油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犯罪,抓捕犯罪嫌疑人,处置涉案物品、作案工具、涉案线索。依法查处专项行动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船舶),未取得危险货物经营许可的流动车辆(船舶),以及内河船舶等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海事管理机构许可备案的水上加油码头、趸船。
安监部门:在计划执法中加大对成品油油库、加油站的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仍经营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抽检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等违法行为
税务部门:加强稽查征管,严格小额纳税人管理,建立专项督查、举报、核查机制。加强炼油企业和加油站的税收征收管理,严肃依法查处炼油企业、加油站纳税申报销售数量低于实际销售数量等偷税漏税的行为。
中石化、中石油新化分公司等成品油经营企业:负责推动各自下属加油站(点)自查自纠,及时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为处理现场查封的非法经营设备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协助做好被查封油品的抽样检测鉴定、罚没成品油的转运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2-3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全面开展宣传发动,进行地毯式摸底排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12312,0738-3552312)。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3-5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摸底排查发现的问题、群众提供的线索等逐一进行核实、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6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对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积极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化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和督查工作。由徐静飞同志任组长,邹吉首同志任副组长,曾平楚、李健雄、苏玲彬、杨力新、谢鹏飞、杨利勤、伍大勇、张贻华、袁欣华、李剑、廖晓群、伍学宗、卿林松、曾义平、王用仁、伍涛、聂伟、鄢斌辉、吴晖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商务粮食局(联系电话:0738-3569287),由杨利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开展执法整治工作,根据需要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工作举措。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工作抽查,重大事项向领导小组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对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混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整治效果不佳的乡镇和相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成品油政策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明确举报方式、举报奖惩制度等,引导群众主动提供违法线索,发动社会力量,保持打击高压态势,营造不敢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环境。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于3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日常工作领导、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常态化工作机制。(联系人:段向辉,电话:0738-3569287、1354880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