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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化县推进知识产权建设强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新化房产…    文章来源:新化房产网    点击数:1663    更新时间:2018/12/3         

新政办函〔2018〕104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化县推进知识产权建设强县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新化县推进知识产权建设强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新化县推进知识产权建设强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作用,确保我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取得实效,根据《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启动湖南省知识产权建设强县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知发〔2016〕13号)和《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知识产权建设强县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知发〔2018〕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按照2018年4月10日习近平同志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指出的“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要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要调动拥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产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及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精神,秉承“建章立制、着力宣教、服务企业、有所突破”的理念,引导企业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建章立制、着力宣教、服务企业、有所突破”的原则,以完善体制机制为基础,以促进优势产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为重点,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为支撑,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环境,为加快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目标。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工作新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企联动、上下协作的工作新机制,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舆论环境。

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日益增长。更加注重企业的创新主体和知识产权主体地位,到2020年,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件,向外国申请专利数量或PCT国际申请数量达5件,企业专利拥有量占全县专利总量的比重达50%,专利授权量300件(其中发明专利15件),发明专利申请比例、发明专利授权量逐年增长。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更加注重国际、国内商标注册,在主要产业领域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高知名度品牌。(责任部门:县经科信局、县经济开发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局)

2.知识产权实施效果明显提高。不断提高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率,专利产品产值占工业产品产值的比重、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不断增加,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0%,重点支持依靠专利技术实现产品产值上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增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5家以上。(责任部门:县经科信局、县经济开发区)

3.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步加大。开展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和专项维权行动,严肃查处假冒专利、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等行为,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县经科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新局)

4.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宣传力度,每年组织2次以上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知识产权,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认知度。加强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和引进,形成一批复合型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满足企业不断增长的知识产权发展需求。(责任部门:县经科信局、县文体广新局)

5.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引进、管理,试点期间引进1-2家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专利审查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增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责任部门:县经科信局、县经济开发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科技成果产权化,提升专利数量质量。推行“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战略,鼓励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供给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发展中的关键性作用,实现发展动力由要素驱动发展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加强对新化县辖区内科技成果的管理,鼓励成果拥有者在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下采取有效的保护手段,对所获得的科技成果寻求合适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2010年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新化县专利申请资助办法》(新科字〔2010〕42号)对专利的申请和授权予以资助。自2011年以来,新化县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都处于持续增长。在三年强县建设期内,将提高对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的资助力度。到2020年,全县专利申请量及授权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及授权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均得到大幅提升。

(二)加大知识产权产业化,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的贡献。在三年建设期内,在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专利技术产业化方面进行有益探索,鼓励发明创造,深化产学研合作,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和优势专利培育工程,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专利技术产业化。有计划地发掘知识产权在产业扶贫、精准扶贫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专利技术产业化在重点民生领域内的关键性作用,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发挥两个协调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新化县双打或知识产权协调领导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备行政执法人员、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坚决打击侵权假冒专利、商标、版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协调组织,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能力,在三年建设期内,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每年50件以上,调处侵权纠纷案件每年3件以上,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

(四)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力度,建设有特色的知识产权强县。县财政按照一般预算支出比例不低于0.03%的要求,安排知识产权(专利)专项经费,并在三年建设期内财政投入经费每年增长0.01%。深化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管理改革,探索符合知识产权新规律的经费监察、审计制度及财政监督制度。对新化县内特色鲜明的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和遗传资源等相关资源,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加大开发、利用和保护力度,形成独特的知识产权新优势,开展有特色的知识产权建设强县工作。

三、实施步骤

知识产权建设强县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2018年9月)。成立全县知识产权建设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知识产权建设强县建设;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12月)。在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本方案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知识产权建设强县考核指标体系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认真对照知识产权建设强县的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完善验收材料,迎接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检查验收,并根据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意见,整改存在问题,制定创建知识产权建设强县工作方案,积极创建知识产权建设强县。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新化县知识产权建设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联系知识产权工作的副主任和经科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经科信局、县市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商务粮食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科信局,由县经科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政策支持。1.加强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把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各种政策支持的前置条件。2.更加突出以发明授权专利、国外专利以及专利运用为导向,根据全县专利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专利奖励政策。3.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促进企业提高品牌知名度。

(三)加大经费投入。1.加大政府投入。逐步提高县级财政直接划拨给县经科信局使用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占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不低于0.03%。2.引导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特别是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要设立专项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用于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保护、宣传培训以及转化实施等。

(四)严格目标考核。1.对乡、镇的考核。把知识产权重点工作纳入对各乡、镇重点经济工作考核体系。2.对企业的考核。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企业高企申报、复核、项目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五)加强典型示范。在创建知识产权建设强县过程中,大力培育、宣传知识产权典型,对知识产权典型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作者: 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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