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8〕105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化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新化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新化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编制工作方案
为科学合理编制我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国家、省、市出台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统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为重点,以打好脱贫攻坚战为优先任务,在加强调研分析和科学谋划的基础上,明确我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思路、目标、任务;提出实施路径、工作重点、重大工程、政策保障等措施,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基础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为我县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本遵循。
二、阶段目标
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和演变发展趋势,县级规划立足发展基础,聚焦阶段任务,准确把握规划定位和节奏。根据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示范引领,阶段推进”要求,分类逐步实现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由于我县是国定贫困县,纳入武陵山连片特困地区范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将我县列入乡村振兴攻坚区,要求在2050年前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我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期为2018-2020年,远景展望到2035年和2050年,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示范引领阶段(2018-2022年)。主要目标任务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确保到2020年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目标。同时构建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推动乡村振兴主体框架基本定性,示范引领推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开好局、起好步,打下良好基础。
(二)全力推进阶段(2023-2035年)。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基础上,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县工作重中之重,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逐步推进我县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三)全面振兴阶段(2035-2050年)。在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全县乡村的提质、提档、升级,加快实现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到2050年全县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的乡村振兴战略总体目标。
三、任务分工
省级乡村振兴战略的编制,采用“1+5+15+1”规划编制体系。“1”即一个总体规划,“5”即五个专项振兴规划,“15”即十五个部门实施方案,“1”即一个三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市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按照行政区划和行业领域计划,采用“1+6+5+X”规划编制任务体系,即一个总体规划,六个县市规划,五个专项规划,“X”即若干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为了衔接省市规划体系,我县规划体系采用“1+5+15+2”的规划体系,即一个县级总体规划,五个专项振兴规划,十五个部门实施方案,两个部门行动计划。
(一)由县发改局牵头,农业局、扶贫办配合,具体负责组织编制符合我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的《新化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时间表和线路图,明确至2022年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科学谋划,合理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
(二)县直相关部门对应县级整体规划同步制定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应对接部门行业规划和政策,充分发挥载体、平台支撑作用,确保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
(三)县扶贫办和农业局同步制定脱贫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四、进度安排
规划编制工作为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前期研究和准备阶段(10月中旬-10月底)。组织规划编制工作机构,成立县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印发工作方案,合理选取县级总体规划第三方编制机构,确立规划提纲框架。县直相关部门同步启动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
(二)规划编制和衔接阶段(11月初-12月中旬)。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和重大前期研究,在国家、省、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统领下,在充分衔接县级“十三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关行业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完成并提交总体规划初稿,统一征求全县各级部门意见,形成送审稿。
(三)规划论证和审定阶段(12月中旬-12月底)。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对县级总体规划进行审定论证,提出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各部门的专项规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原则上在县级总体规划送审定稿编制完成后,参照县级总体规划修改完善,确保县级整体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的协调统一,并按照程序审定通过。
五、组织领导
新化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并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农业局、扶贫办的分管领导为副主任,主要职责是牵头、协调、督促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日常工作。县直相关部门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相关机构人员应报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以便加强对接和联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抓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县直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强烈的“四个意识”推动规划编制工作落地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规划编制任务顺利完成。
(二)深化研究上水平。县直相关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开展实地调查和分析研究,掌握一手资料,领会上级精神,把握方向要求,提升规划思路,做好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及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相关部门要根据发展实际认真梳理问题,拟订一批重大课题,迅速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实做细做深研究工作。要科学优先制定基础性、瓶颈性专项规划或方案,包括人才振兴、制度供给、资金投入等,着力解决乡村振兴人才、土地、资金等基础性问题。
(三)统筹协调强合力。加强县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与国家和省市规划之间,县总体规划与县级部门专项规划实施方案之间的有关衔接。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本部门工作任务及要求,切实抓好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的工作落实,配合支持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推进。在编制程序上,建立和完善调研、衔接、论证、公布和评估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要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主动衔接沟通联系,吸收组织专家参加咨询评估论证,切实提高规划研究和编制水平。
附件:新化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编制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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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