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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化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新化房产…    文章来源:新化房产网    点击数:1758    更新时间:2018/12/3         

新政办函〔2018〕100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化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

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新化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7日

新化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

划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湖南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稻、油菜籽传统产业为重点,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精细农业,建立优质农产品供应生产基地,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划优保优、突出重点。“两区”划定优先在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具有水稻、油菜籽种植传统的永久基础农田中划定,优先选择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划入“两区”。

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鼓励农民发展水稻、油菜籽生产。

逐级分解、科学划定。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采取因素分配法将“两区”划定任务分解到乡镇村。并按照“两区”划定标准,以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图件、数据为基础,将划定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

(三)目标任务。到2018年12月底前完成49.22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2019年6月底前完成9.4万亩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粮食安全的基础更加稳固,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

二、科学合理划定“两区”

(一)科学确定划定标准。“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丘陵区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湿、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水稻和油菜籽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规划耕地不得划入。在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内划定的相对集中连片耕地,应具有明确的经营主体、管护主体或能够进行统一生产管理。单个“两区”片块可跨越村组区域界线,但原则上不得跨越乡级行政区域界线。

(二)统筹谋划划定工作。“两区”划定工作以乡镇为基础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规划情况,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

(三)摸清划定区域情况。“两区”划定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各乡镇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推动开展划定工作。首先,搜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结合国土资源部门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成果,参照有明显标示作用的线状地物、自然地貌、人工地物界线、行政区域界线以及权属界线等,确定“两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开展图上作业。其次,实地调查核对划入“两区”片块、地块的情况,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最后,修改完善“两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的图斑和数据,确定“两区”地块、片块边界和“两区”范围。

(四)形成全面划定成果。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有关要求,做好“两区”划定数据的测绘搜集,开展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各乡镇每季度将“两区”划定地块图斑和数据汇总,报送县农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区”划定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责任十分重大。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委办、县政府办联系农业工作的班子成员,农业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局、水利局、规划局、林业局、交通局、经管局、统计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行政一把手为成员的新化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两区”划定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人员、经费,确保按时、按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县农业局:牵头“两区”划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每月向县“两区”划定工作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制订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会同财政、国土等部门,招标第三方技术单位,为“两区”规划提供技术支撑。县发改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协调,提出“两区”划定计划。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最新核定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数据;会同、指导技术单位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形成全县“两区”一张图,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两区”划定工作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等。县规划局:负责提供“多规合一”相关规划,配合做好“两区”划定工作等。县交通局:负责提供县“十三五”期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水利局:负责提供县“十三五”期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提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料,包括各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生产配套服务设施等相关建设项目的图件资料及文本说明等。经管局: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国有林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资料。统计局: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等。民政局:负责提供地名数据库等。各乡镇(街道、场、区):在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开展“两区”划定工作,做好划定区域内的公示公告、管护责任书的签订,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以及签订好的管护责任书、公式公告文件及影像资料,按要求制作竖立“两区”划定标牌;督促各村安排村委会成员配合技术单位进行实地勘察、边界修正和数据采集等工作,组织村组干部或村民代表对“两区”划定成果进行集中核对。

(二)保障资金投入。为推进全县“两区”划定工作稳步开展,县财政对所需经费进行统筹安排与支付,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确保如期完成我县“两区”划定任务,建立新化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其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协调解决划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困难;研究审议相关部门拟订的划定、验收、管理、评价考核等政策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协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督促做好宣传培训、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总召集人,县农业局、发改局、国土局、财政局、规划局、林业局、交通局、经管局、民政局、统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其中县农业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股室(站)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在成员会议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成员会议议题和提交成员会议研究的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并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切实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尤其是村组的作用,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共同做好“两区”划定工作。

(五)完善监督考核。建立“两区”工作成效考核评价机制、问责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加强对“两区”划定、建设、管护等关键环节的考核,将“两区”工作责任层层压实。

作者: 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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