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8〕91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化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新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新化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新化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疫情,确保我县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新化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上级有关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原则。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乡镇(场、区、街道,以下简称乡镇)、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确保防控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做好辖区内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职责分工
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检查和督促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分析、研判疫情形势,提出具体防控策略,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研究、处理其他有关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重大事项。
乡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防疫人员开展疫情排查、饲料泔水排查监管、疫情处置、疫区封锁消毒、“泔水猪”备案管理等工作。
县畜牧水产局:负责指导开展生猪养殖场、屠宰场疫情排查工作以及饲料排查工作;负责可疑疫情排查、诊断和报告等相关工作;负责加强生猪调运管理,牵头设卡截堵外来可疑生猪及其产品,封锁疫区;负责开展养殖场(户)、屠商等从业人员的防控技术培训,指导乡镇动物防疫站对“泔水猪”养殖场进行备案管理。
县财政局:根据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负责所需经费的调拨和监督管理。
宣传(新闻)部门:负责宣传党和政府有关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针、政策及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严格非洲猪瘟防控信息、新闻的管理,普及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报道非洲猪瘟防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
县公安局:负责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疫区正常社会秩序,配合做好疫区封锁、强制扑杀和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流通环节生猪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和排查,严禁违规生猪及其产品上市;加大对违法经营生猪及其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
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各种失职渎职行为开展问责、追责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卡)的设立和管理,优先安排防疫物资的调运。
县交警大队:协助做好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点)、检疫申报点的设立工作。
县林业局:做好野猪感染非洲猪瘟疫情的监测工作。
新化火车站和高铁南站:负责对本站泔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协助做好铁路运输生猪及其产品的检疫、执法监督工作。
县商务粮食局:负责关闭生猪交易市场或农贸市场。
县城管局:负责对“泔水”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职能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防控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发动。以乡镇为单位迅速召集辖区内所有生猪养殖户主、生猪及其产品经销商(屠商、贩运商、经纪人)等从业人员采取集中开会、培训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认真学习《致养猪场的公开信》《致生猪及其产品经销人的公开信》,确保人手一份,并签字确认;将农业部《非洲猪瘟防控知识挂图》张贴到每个生猪养殖场(户)。
(二)全面开展疫情排查。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乡村防疫人员,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紧急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的生猪养殖场(户)、交易市场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的,要立即采取限制移动等相关措施,并按程序报告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县畜牧水产局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每起可疑疫情进行临床诊断,怀疑非洲猪瘟疫情的,要立即按程序报告。
(三)加强生猪及其产品的调运监管,关闭生猪交易市场和农贸市场。高速公路各出入口所在乡镇要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设立好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加强对出入县境的生猪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调入的,要立即报告、处理;官方兽医、乡村动物防疫人员要加强检疫监管,认真查验,确保按检疫规程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各乡镇要加大监管力度,配合商粮、食药工商质监部门,做好生猪交易市场和农贸市场关闭工作。
(四)加强饲料和餐厨剩余物监督管理。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饲料生产厂、经销门店、养殖场等重点部位饲料的监督管理力度,发现含有以生猪血液等产品作为饲料原料的,要立即封存、抽检,发现可疑情况的,要按农业农村部要求处理;严格禁止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喂猪,是阻断非洲猪瘟疫情流行的有效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项措施落实。要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泔水猪养殖场(户)备案制度:在近期安排人员对辖区内养猪场(户)进行地毯式排查,对使用泔水饲养的进行备案,登记畜主姓名、养殖地址、联系电话、存栏数量、泔水来源等信息,并报县疫控中心存档;同时,要敦促泔水猪养殖户在饲喂前对泔水煮沸消毒10分钟以上,并边煮沸边搅拌,凡发现可疑疫情要立即报告;城管部门要加强泔水监管,尽快启动泔水集中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
(五)落实好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从事生猪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和猪肉产品经营、运输的经营主体是落实防控措施的关键所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加强监管,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对逃避检疫监管、私自收购宰杀病死猪等违法行为,以及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次序的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六)做好应急备战。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本乡镇的具体实施方案,调整、充实应急队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严格疫情值班和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按相关技术规范处置、扑灭疫情。
四、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应急物资。县畜牧水产局要储备消毒剂10吨以及防护服、动物扑杀器、测温仪等物资适量。
(二)资金保障。非洲猪瘟应急所需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扑杀病猪及同群猪由政府按中央及省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补助。
(三)技术保障。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非洲猪瘟的现场初步诊断、监测和相关技术指导工作。
(四)人员保障。
1.组建应急预备队。成立新化县防控非洲猪瘟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县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预备队由畜牧、财政、公安、交通、食药工商质监、城管、商粮、宣传等部门及有关乡镇人员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
2.培训。预备队组成后,应当对预备队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非洲猪瘟基础知识,包括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变化、检疫检验要点等;
(2)预防、控制、扑灭非洲猪瘟有关知识。包括消毒、疫情监测等技术知识;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划分和管理;隔离、封锁、扑杀及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封锁哨卡的设立与工作开展等相关知识;
(3)个人防护知识;
(4)治安与环境保护;
(5)工作协调、配合要求;
(6)其他有关知识。
(五)无害化处理。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建成以前,在疫点附近选择不影响公共卫生的场地进行深埋处理,无害化处理场地要求远离居民生活区、远离水源、远离养殖场;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建成以后,统一由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
五、有关规定
(一)本县境内从事生猪饲养、经营和生猪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方案的规定,并执行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方案所做出的各项规定。
(二)实施本方案过程中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均为强制性措施,涉及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执行。
(三)执行本方案时,对玩忽职守、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推诿、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隐瞒、缓报、谎报重大疫情的;不按规定进行封锁,擅自销售、运输疫区内生猪及其产品的;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的;不按规定将病猪及同群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以下情况不纳入扑杀补助范围:未经申请批准跨省调运种猪,引发疫情的;逃避检疫监督及贩卖染疫生猪而被强制扑杀的。
(五)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
新化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备队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长:周 晋
成员:肖祥伟、姜波、周祎、吴黎明、刘政文、杨利勤、秦仁秋、王历源、伍大勇、发生疫情乡镇的书记和乡镇长
工作职责: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二、技术指导和疫情监测组
组长:罗青凤
成员:康健初、罗教育、胡志东、谢原分、李丽华、杨志峰、曹琰、刘林富、方效辉、刘文辉、疫情乡镇动物防疫站站长和林业站站长、村疫情信息员和护林员若干名。
工作职责:分析、研判疫情形势,提出技术措施;负责疫情诊断、调查、处置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家猪、野猪疫情监测、报告以及疫源调查。
三、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组
组长:疫情发生乡镇乡(镇)长
成员:曹伟志、曾科三、游颖、陈新伟、刘涛、潘志华、马达思、疫情发生乡镇分管领导、动物防疫站站长、财政所所长、派出所干警3-5名、疫情所在村组劳动力10-20名。
工作职责:负责对疫区生猪的扑杀以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疫区进行消毒等。
四、封锁消毒组和流通以及饲料监管组
组长:肖树真
成员:曹伟志、吴兵、苏靓、黄建群、何翔远、刘佳鹏、张满红、戴铁华、李少华、刘卫华、谢卫卫、康正、疫情发生乡镇干部2-4名和劳动力5-10名
工作职责:负责堵关设卡、疫区封锁、流通监管、饲料和泔水等餐厨剩余物监管。
五、应急保障组
组长:戴晓军
成员:刘辉、罗美玲、陈星、戴文华、罗克齐 、疫情发生乡镇主管财政的领导与财政所所长
工作职责:负责保障各项工作经费。
六、宣传以及综合信息组
组长:姜波
成员:康健初、罗教育、方厚生、胡志东、谢原分、孙勇、疫情发生乡镇宣传委员与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报道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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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