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8〕42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电力扶贫项目建设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各单位:
为圆满完成电力扶贫项目建设任务,加快实现贫困群众从“用上电”到“用好电”的转变,为全县“脱贫摘帽”和推进“乡村振兴”打好基础,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抓好农村电力扶贫项目建设的重要作用
电力电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加快电力扶贫项目建设,是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精准脱贫的关键支撑,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我县经过多年的电力扶贫建设,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各级各部门及国网新化电力公司、新化供电公司要充分认识到任务的艰巨性,凝聚最大共识与最强合力,采取强力措施努力形成大干快上的电力扶贫攻坚氛围。
二、进一步明确2018年电力扶贫项目建设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完成电网建设投资30147万元,农网改造升级167个村,新建3条10KV线路,改建5条10KV线路,完成64个自动化项目和科头变主变扩建工程,启动并基本完成古台山35KV变电站主体工程,全面确保贫困村电网达标通过验收,支持配合好我县脱贫攻坚“摘帽”大局。
三、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好电力保障
电网建设是一项战略性、系统性、综合性工程,相关各单位务必密切配合和通力支持。
(一)强化调度协调。每月定期召开县长或分管副县长调度会议,统筹解决电力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继续完善县电力协调办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各类“疑难杂症”。各级各部门要主动配合,改进服务;两家电力企业作为电网工程建设的主体,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确保电力扶贫项目顺利推进。
(二)开辟绿色通道。公路、林业等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配合好电力通道建设;交通部门、治超办对电杆等特殊材料运输超限超载问题要加强指导和支持,电力部门要对运输企业加强约束和监督,合力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电力扶贫项目顺利开展。
(三)优化施工环境。各乡镇场区街道和村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全力配合好电力扶贫相关工作。一是及时部署。各乡(镇、场、区、街道)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有农网改造升级任务的建立“乡包村、村包组、组包人”的“三包”体系。二是明确责任。各乡(镇、场、区、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电力扶贫相关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村委会要协调处理好砍青扫障相关问题,确保建设进度。三是公开透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坚决防止借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名义向群众摊派集资或者“搭车收费”,不允许向项目单位乱收费、乱罚款;各供电企业不得向农村居民收取农村电网改造户表费。
(四)打击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加大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对于在已划定的架空电力线路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或者新建、扩建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由电力部门等单位依法进行处置。县优化办、公安、电力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电力部门,积极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专项整治工作;村委会要主动作为,坚决防止偷盗、哄抢已运送到现场的工程物资行为,必要时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为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提供良好环境,巩固来之不易的电力扶贫成果。
(五)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将各相关单位农村电力扶贫项目建设工作情况及电力建设协调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县政府督查室、县优化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因行政不作为或组织领导协调不力,造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管理混乱或者阻工频繁,不能在12月31日前完成2018年度建设任务的乡(镇、场、区、街道),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从2018年6月1日起至2019年我县“脱贫摘帽”,对在电力扶贫项目建设中组织得力,环境优良,进展顺利的农网改造村,经验收合格后,由县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2018-2019年电网建设项目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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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