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 一、实施时间 2012年—2015年 二、背景与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绿色湖南建设纲要》,建设“绿色新化”, 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九大环保工程的通知》(娄政发〔2012〕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实施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做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长江防护林、石漠化治理、生态公益林保护等工作,努力建设绿色通道、森林城镇、森林工业园区、森林矿山、森林社区,构筑森林生态安全屏障。 三、工程内容和目标 (一)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从维护生态安全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高度出发,抓好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到2015年,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在141万亩。进一步加大县级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力度,使公益林总面积占全县林地面积的比例达到58.09%;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 (二)联村建绿与“三边”绿化。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建设,通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履行植树义务,全力做好我县全民义务植树日工作。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点包村,开展城乡共建绿色家园活动,全面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用4年时间,完成“三边”绿化任务,建设“村在林中、屋在树中、人在景中”的绿色新村。到2015年,全县完成15个村的新农村绿色家园建设工程。 (三)绿色通道建设。以娄新、新怀、S217线、湘黔铁路、沪昆高速铁路和主要河流为重点,结合经济走廊带区段,全力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将通道建设成为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绿色走廊,提高沿线的森林生态质量、景观效果和生态效益,保护生态平衡。规划建设公路沿线两侧10米宽的带状绿化带,长74公里。 (四)石灰岩山地生态修复和石漠化治理。在涟源市完成试点示范的基础上,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多种措施,对裸露地石漠化区域进行治理。建设总规模3.3万亩,造林与封山育林面积3.3万亩。 (五)林业重点造林工程。抓好退耕还林、长防林、油茶丰产林、高效楠竹林、特色经济林等工程造林绿化6万亩。重点抓好石灰岩生态脆弱区以及资江、湘江流域中上游沿岸第一层山脊以内生态区位重要区域、矿区煤渣地的造林绿化。森林覆盖率达到并保持在50.00%以上。 (六)森林园区与森林矿山。为防止因水土流失导致重金属污染水源和土壤,防止粉尘漂浮污染空气,在工业园区、重金属开采区、重金属冶炼尾渣堆放区和煤矿开采区,通过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恢复植被,高标准推进工业园区绿化等措施进行治理,让森林进园区、森林进矿山,建设森林化工业园区、森林化矿山,提升区域生态质量。规划总面积0.2万亩,其中造林0.1万亩,封山育林0.1万亩。 (七)湿地保护与植被修复。重点抓好资水两岸,以及长度5公里、集雨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两岸的湿地保护;切实抓好大中型水库的生态修复,结合汇水口区域生态治理,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优化流域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防护功能,构建沿江、沿河森林生态屏障。建设总规模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 五、投资渠道 项目预计总投资21100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1055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和个人投工投劳折资10550万元。 六、责任单位 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县林业局为责任主体,县农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经信局、县交通局、县煤炭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等配合。
附表: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责任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或工作内容
实施年度
预计总投资(万元)
实施年限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相关部门
筹资方式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1
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
生态公益林管护141万亩
2012--2015
5640
县林业局
杨金海
县农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经信局、县交通局、县煤炭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
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1055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和个人投工投劳折资10550万元。
2
联村建绿与“三边” 绿化
完成15个村的新农村绿色家园建设工程
1500
3
绿色通道建设
建设公路两侧路边10米宽的带状绿化带,长74公里
4440
14
60
4
石灰岩山地生态修复和石漠化治理
治理裸露地石漠化区域,实施人工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1.8万亩
2640
0.4/1.8
0.4/-
0.3/-
5
林业重点工程造林
抓好退耕还林、长防林、油茶丰产林、高效楠竹林、特色经济林等工程造林绿化6万亩
6000
6
森林园区与森林矿山
总面积0.2万亩,其中造林0.1万亩,封山育林0.1万亩
80
0.1
7
湿地保护与植被修复
建设总规模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