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新化房产网 >> 政策法规 >> 城市法规 >> 正文
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工程实施方案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数:5988    更新时间:2013/2/5         

新化新闻网:  一、实施时间
    2012年—2015年。
    二、背景及必要性
    省人民政府、娄底市下达我市“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减排任务是在2010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分别下降7.1%、6.6%。目前我县这两项指标的减排在工业方面空间不大,农业面源方面难度很大,其任务的完成主要依靠城镇生活污染源减排。“十二五”期间,全县必须大力推进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县通过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县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但仍存在设施覆盖面不足、污水收集率偏低、管网不完善、垃圾收运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与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目标差距很大。一方面国家制定减排政策对我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国家和省将在“十二五”期间加大对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入,我县应抓住政策机遇,争取国家和省里的资金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我县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工程建设内容
    加快配套管网建设。综合考虑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和运行负荷率要求,结合城镇化发展趋势,科学确定新增配套管网规模。优先解决补建配套管网,对拟建处理设施实行配套管网与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对现有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雨污合流管网进行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减排效益。全县计划新增污水管网47.5公里。
    四、投资渠道
    全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约7160万元,采取“政府引导、财政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配套、银行贷款及特许经营等途径解决。其中,污水、垃圾、污泥处理设施主要采取BOT、TOT等方式筹资;污水管网及监测能力建设等主要依靠财政投入。
    五、责任单位
    参照“十一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做法,设立县城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市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物价局等单位配合。

    附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工程任务分解表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计划完成时间

投资额

(万元)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相关部门

资金筹措方式

新化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配套建设管网长度47.5公里

2015年

7160

县住建局

康四清

县发改局

县环保局

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0%,财政配套70%。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新闻
    新图文
    成交确认书(娄新国土出告字[2020]9号)湖南新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成交确认书(娄新国土出告字[2020]7号)湖南新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新化县易地扶贫建设污水处理EPC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示表
    【批前公示】新化县大熊山城镇棚改项目
    新化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
    新化县古台山城镇棚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
    新化县圳上城镇棚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投标信
    新化县琅塘城镇棚改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示表
    新化县田坪城镇棚改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示表
    关于公布实施新化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新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新化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新化县圳上城镇棚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关于修订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版权所有:娄星区佳和网络服务中心 查看营业执照 业务电话:13207386692
    湘公网安备43130202000210号 在线QQ:89373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