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 一、实施时间 2012—2015年。 二、背景及必要性 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是造成酸雨、阴霾、臭氧、空气污染物超标的主要污染物。随着氮氧化物排放量迅速增长,城市的臭氧污染、光化学烟雾、城市细粒子、酸沉降等有加重趋势。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县氮氧化物减排形势非常严峻,任务相当艰巨,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才能完成。 三、目标任务 完成省政府、娄底市下达我县“十二五”期间氮氧化物减排8%的任务。 四、工程内容 我县氮氧化物主要排放量是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生产线SNCR烟气脱硝设施在2012年10月前建成并投入运行,预计“十二五“期间可削减氮氧化物1463吨。 五、投资渠道 项目预计总投资800万元,资金来源:水泥脱硝项目企业自筹为主,积极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六、责任单位 水泥脱硝项目的责任主体为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县直部门由县环保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质监局、县物价局配合。 附表:《水泥脱硝工程任务分解表》
序
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内容 |
完成时间 |
预计投资
(万元)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相关部门 |
资金筹措方式 |
1 |
水泥
脱硝工程 |
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SNCR烟气脱硝建设工程 |
2012年 |
800 |
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
黎进 |
县发改局
县环保局 |
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0%,企业自筹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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