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 征 地 告知 书
新国土拟征告字[2017]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用途:新化县90个新建通信移动基站项目
二、拟征地位置:新化县曹家镇在田村、水竹村、漩塘村;吉庆镇吉庆村、火侍湾村、油溪桥村、塘井村、枫木村、大门坳村、胜祖湾村、上水田村;温塘镇温塘村、温井村;田坪镇土桥村、田坪村、犹南山村、茶溪村、南石村;桑梓镇新兴村、金桥村、西江湾村、桑树社区、青峰村;奉家镇上团村、下团村、渠江源村;水车镇荆竹村、锡溪村、清江村、紫鹊界村、水车村;炉观镇大金溪村、垅山村、石溪村、石桥村、荷叶村;金凤乡阳雀村、坪油村;琅塘镇龙通村、太平村、柘溪村;孟公镇明星村、月塘村、小门村;天门乡留心村、麦坳村;西河镇滑石村、新加村、三新村;游家镇龙潭村;洋溪镇白井村、古塘村、玉华村;上梅镇枫林新村;科头乡山下村、芙蓉寨村、石章村;维山乡三联洞村、芦家桥村;石冲口镇潮水铺村、高湘村、双家村、永丰村;荣华乡谭家村;油溪乡先锋村、高桥村;圳上镇大军岭村、徐家村、圳上村、半山村、山溪村、小熊山村、罗盛教村;白溪镇戴冠村、新源村、彭家村、白龙村、青荆村;槎溪镇乐柏村、坐石乡海池村、毛坪村、老长冲村;新化经济开发区勤俭村。具体见勘测定界图。
三、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湘政发[2012]46号);
2、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房屋补偿标准:按照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征地补偿标准》和《娄底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娄政发[2013]7号)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娄政发[2016]13号)执行;
3、安置途径:异地新建安置方式、货币安置方式
四、其他事项:
1、告知之日起,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2、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有异议的,可在拟征地告知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2017年9月13日
附件:新化县90个新建通信移动基站项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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