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银行的贷款发放中,房产作为一种重要的抵押品,一直占据较高比例。5月8日,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下文简称“指引”),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完善押品管理体系、规范押品管理流程、强化押品风险管理三方面,督促和引导商业银行加强押品管理。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注意到,在房产抵押中,除首次按揭外,当前还有部分银行可以提供“二押”业务。什么是“二押”?办理这一业务都有哪些限制,不同银行在产品细节上存在哪些不同?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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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二押”?
所谓“二押”,即房屋的二次抵押贷款,主要是指在银行已做抵押贷款,目前尚处于正常还款期内,房主在未还清银行贷款的情况下,根据房屋的当前评估价值,再次申请抵押贷款。由于二次抵押贷款不用还清以前的贷款,而直接再次抵押再次获得贷款,因此节省了时间和垫资成本等很多中间环节,受到不少用户的欢迎。
办理“二押”的房产首先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1、已办理房产证;2、房产减掉此前抵押贷款金额后还有余值。比如房产价值100万,此前只抵押贷款了10万,那还有90万余值。
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南京地区还可以办理“二押”业务的银行并不多,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南京银行明确表示,考虑到风险因素和政策要求,目前银行没有开展“二押”业务。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则要求必须是本行按揭客户,才可以办理“二押”贷款,也就是说,如果房产的首次按揭是在其他银行,则无法办理。
在记者采访的银行中,江苏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以及民生银行(公司经营类贷款)目前可以接受非本行客户的“二押”贷款业务。
那么,一套原价值100万,现评估价值300万,尚余20万贷款未还清的住房,办理“二押”大约能贷到多少额度的款项?贷款利率如何?是否有其他限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