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协办发〔2018〕39号
政协新化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8年度县政协常委会议评议提案
办理单位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场、办)政协联工委、县直各相关单位:
2018年12月21日,县政协十三届十次常委会议对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城乡规划局三家单位2018年度的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城乡规划局三家承办单位负责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县政协提案委通报了提案办理的工作检查情况,县政协各常委对三个被评单位进行了现场测评打分。本次共发出测评表45张,收回测评表45张,其中有效票44张,无效票1张。根据总分100分,平时工作情况调查占40分、提案人满意度问卷调查占20分、常委会议民主测评占40分的比例,已考评出三个单位的综合成绩。现将民主评议提案承办单位工作测评结果通报如下:
内容 单位 |
平时工作调查 得分 |
委员满意度调查 得分 |
会议民主测评 得 分 |
综合得分 |
县人社局 |
36 |
18 |
37.39 |
91.39 |
县卫计局 |
35.2 |
17 |
36.91 |
89.11 |
县规划局 |
34.8 |
16.5 |
35.76 |
87.06 |
特此通报
政协新化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