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17〕17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化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新化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新化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目录
1.总则
2.基本情况
3.危险区、警戒区、安全区的划分
4.组织指挥体系
5.监测通信及预警
6.转移安置
7.抢险救灾
8.保障措施
9.历年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表
10.群众转移安置计划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新化县地处全省暴雨中心-雪峰山脉东南麓,由于山坡陡峻、沟壑深切、河道淤积、地质结构复杂等原因,山洪灾害频繁发生。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现象,特制定本防御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新化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防汛工作手册》等。
1.3编制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救结合;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化县境内的山洪灾害防御。
1.5预案编制和审批
本预案由新化县防汛指挥部负责编制,报新化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本预案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重新修订。
2.基本情况
2.1山洪灾害成因
新化县属山洪灾害高发区,全县大部分乡镇都发生过山洪灾害,其中尤以维山、西河、圳上、游家、槎溪、曹家、奉家、水车、白溪、吉庆、温塘等乡镇为高发区。主要表现形式为暴雨诱发的山体滑坡、溪河洪水泛滥和泥石流。其成因主要有:
(1)集中的强降雨,是山洪灾害发生的直接原因。我县地势高差大,坡度陡,大面积的集雨,短时间的汇流,急水流的切割,极易诱发山洪。
(2)软弱的岩性、特殊的结构,决定了山体滑坡的易发性。我县山脉的砂页岩、花岗岩、变质岩节理发育,在风力等外力地质作用条件下,岩石结构破坏,加上植被稀疏,雨水冲击,岩石裸露,节理、层面的强力风化,地表抗滑力大幅度减少,在重力作用下产生下滑,导致崩塌、泥石流和山体滑坡。
(3)生产开发建设,导致了山洪灾害的加剧。我县人多土少的矛盾仍然突出,许多大于25度限制耕种坡地仍然耕作,加上传统的顺坡耕作方式不仅不利于土壤本身的水土保持,而且加剧了山洪灾害的危害程度。公路建设、工矿企业建设很少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为了企业本身利益、乱采、乱挖、乱堆、乱弃,造成自然植被破坏、淤塞水系、河流改道、边岸侵蚀、生态环境恶化,导致了山洪灾害的加剧。
2.2山洪灾害特点
(1)我县山洪灾害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全县地形陡峻高差大,降雨汇流速度大,岩石顺层发育的陡坡区、溪流淤积的平原区、崩积强烈的河岸区,都是山洪灾害的频发地域,几乎所有乡镇都有过山洪灾害发生的历史。西部、西南部、西北部的水车、文田、奉家、西河、孟公等10多个乡镇,中东部、东北部的圳上、白溪、油溪、吉庆、田坪、桑梓等近10个乡镇是山洪地质灾害的多发地区。主要表现形迹为山体滑坡、沟坡泥石流、坎岸崩塌、地面沉降。
(2)我县山洪灾害具有易发、速发的特点。这是由我县特有的地质条件决定的。变质岩、砂页岩顺坡岩石区,花岗岩节理裂隙发育区,深层风化的灰岩堆积区,含膨胀土高的泥灰岩、页岩山坡区,是地质灾害的易发区。这些岩石在内外力的共同作用下,岩石结构破坏,加上植被稀零、雨水冲击、人为耕作等多种不利因素,极易诱发山洪地质灾害。以大面积的山坡蠕动和大规模的山体滑动形式出现。游家、水车是中部和西部地质灾害的高发区。
(3)我县山洪灾害具有发生频率上升、灾害损失加大的特点。我县中、东、南部煤炭资源贮量甚丰,开采历史悠久,采掘密度大,地表厚度小,导致周边地区地面大范围沉陷和局部滑坡。西、西南和西北部地区地表过度开垦、耕作,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常有发生。且发生频率加大,受害范围和损失不断加大的趋势。
3.危险区、警戒区、安全区的划分
3.1划分原则
根据全县的自然条件、气候降雨分布及历史上的灾害情况划为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在每个防治区域内,再划分为危险区和警戒区,余下部分为安全区。
危险区:受20年一遇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威胁的区域。在具体划界上,是指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下的区域,以1996年特大洪水灾害年为典型年为标准而划分。
警戒区:危险区以外,受100年一遇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威胁的区域。指最高洪水位以上的部分。
安全区:不受100年一遇山洪及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威胁的区域。指不在防治区范围内的其他相对安全的区域。
3.2“三区”的基本情况
全县石溪河、芦茅江、芦竹河、金溪河、沙田溪、董溪、礼溪河、小洋溪、茶溪、青峰河、塔水桥、汝溪河、云溪河、镇溪江等23条小流域是全县山洪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现将危险区、警戒区和安全区的情况分述如下:
3.2.1危险区
紧临沿河地带,绝大部分是农田分布区和人口密集区,涉及24个乡镇,包括529个自然村,面积143.36平方公里,占规划流域面积的25%,占全县面积的11%。其中农田4.8万亩,占全县农田面积的10%,人口8.9万人,占流域人口的22%,占全县总人口的7%。民房、铁路、企业、电力和水利设施等固定资产3.799亿元。这一区域,是全县灾害的多发区,农田砂堆水淹、民房水毁倒塌、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水毁损坏。
3.2.2警戒区
主要分布田垅最高洪水位与两岸山坡的区域,灾害损失仍然较大,常以水冲、砂压、崩塌、滑坡等灾害形态出现。包括20个乡镇196村,人口20.8万人,农田8.3万亩,总面积285.8平方公里,本区土地面积、人口、农田分别占本流域面积的47%、31.6%、38.2%。
3.2.3安全区
主要分布在警戒区以外,不受山洪及其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威胁的区域,特点是地势较高,植被相对较好,降雨较少的地区。总面积751.22平方公里,总人口87.3万人,分别占全县的21%、67%。
4.组织指挥体系
4.1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县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成立新化县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长,成员由发改、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民政、财政、住建、规划、人武部、农业、林业、商粮、文体广新、电力、地电、电信、交通、公安、卫计、水文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与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合为一套班子,山洪灾害防御办公室内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
4.2职责和分工
4.2.1新化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
指挥部负责处置新化县山洪灾害事务,行使政府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权和监督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其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山洪灾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山洪灾害防御方案;(3)掌握全县水雨情和气象形势,做好水情和气象分析预报;(4)组织检查山洪灾害防御准备工作;(5)负责全县山洪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山洪灾害资金的计划管理;(6)统计掌握山洪灾害情况并上报;(7)调配抢险队伍、抢险劳力和技术力量;(8)督促灾区撤离转移准备工作;(9)组织灾后检查;(10)山洪灾害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上报。
4.2.2工作组职责及落实人员
监测组:负责监测新化县境内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洪泛区水位,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沟的位移等信息。具体由气象局、水位站、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当气象局和水文站预测到有山洪灾害危险时,由县防办及时通知乡镇,再由乡镇通知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村组安排专门的监测人员24小时值班;当监测员了解有关情况后,必须及时设法通知乡镇指挥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救灾措施。
信息组:负责对县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暴雨洪水预报、本地降雨、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库出险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并且负责宣传报道山洪灾害抢险有关信息和抗灾救灾事迹。具体由新化县防汛办和广播电视局负责。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具体由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卫计局、相关乡镇负责。
调度组:负责与交通、农业、林业、商粮、电信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并管理所有抢险救灾物质、车辆等,且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具体由水利局、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保障组:负责转移人员的安置,逐户逐人落实,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具体由发改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负责。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具体由县人武部和乡镇人武部负责执行。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由各乡镇指定每一个报警点配置一个信号发送员。
5.监测通信及预警
5.1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参照新化县历史上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新化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确定新化县区域内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为1小时降雨达50mm以上,2小时降雨达70mm以上。
根据新化县历史山洪灾害情况,确定资江水位达到171.5米,在来水量大于泄流量时,或者在资江水位接近170.0米,上游有地区日降水达到50mm以上时,相关乡镇就有可能发生山洪灾害。其余资江各级支流在水位较高时,仍以每小时0.2~0.5m的速度上涨时,就有可能发生山洪灾害。
5.2实时监测
5.2.1监测内容
随着近年来我县山洪灾害防御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我县有气象局(82个)和水文站(52个)分别在山洪灾害危险区域建立了雨量站,累计共有134个雨量站,平均27.5平方公里有一个雨量监测站。
5.2.2监测要求
新化县山洪灾害监测主要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群测群防采取每个山洪灾害防治点在村里安排专门的监测人员。监测员要求具备一定的防灾知识,拥有能够及时沟通联络的工具,以保持防灾过程中上下级渠道的畅通。专业监测以气象和水文部门的雨量站为主。
5.2.3监测系统的设立
当气象和水文部门预测会有大到暴雨时,县防汛办要及时将信息传送给相关部门和领导,汛期要求每个雨量站都向县防汛办报当天的降雨量。县防汛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何种应急措施。群测群防则由村里专门的监测人员执行,当监测员了解有关情况后,及时报告上级指挥部门,由上级指挥部门决定是否启动预警预报体系,为下一步上级指挥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预案和救灾措施、采取应急措施、紧急撤离群众、减少人员伤亡等救灾工作打好基础,从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5.3通信
5.3.1通信方式
采用电视、广播、电话、传真、网络、短信、锣鼓等通信联系。
5.3.2通信网
当气象、水文部门预测到有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天气,县防汛办应及时把相关信息以电视、广播等形式公布全县,以电话、传真、网络等形式通知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乡镇,以短信等方式通知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人员、乡镇长、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由乡镇通知各个山洪灾害防御点,采取应急措施防御。当村监测员监测到异常现象时,由监测员用电话等形式报告给上级指挥部门,再由上级指挥部门指导处理意见。一旦发生重要险情,监测员要当机立断以广播或鸣锣鼓等形式通知村民群众尽快撤离。
5.4预报预警
5.4.1预报内容
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
5.4.2预警内容
(1)山洪气象降雨预报。当预报会有大到暴雨或者降雨已达到临界雨量值时,根据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分析雨强,估计山洪的形成和传播,及时通知住户转移。
(2)分析地质地貌条件。当山洪灾害易发区有松散堆积物,暴雨没达到临界雨量值,也有可能造成山洪灾害。
(3)利用群众对异常征兆和天气谚语预报。山洪灾害往往有一定的发生前兆。如山洪、泥石流一般在强降雨之后发生,发生前常会有地声回响;崩塌发生前常常会出现前缘小崩小塌、坡脚破裂、岩石发出撕裂声、动植物出现异常等;滑坡发生前会出现前缘横向或纵向裂缝、土体松动坍滑、岩土体摩擦出声、裂缝出现热气或冷气、动物慌乱、植物生长弯曲等异常现象。
5.4.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和技术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资江水位达到171.5米,来水量大于泄流量时;或者当资江水位接近170.0米,上游有地区日降水达到50mm以上时,其余资江各级支流在高水位仍以每小时0.2~0.5m的速度上涨时,就有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这时,各监测站点应及时把讯息报告给县防汛办,由县防汛办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监测员发现泥石流、滑坡等征兆时,可自行发布预警信息,然后再向上级指挥部门报告。
5.4.4预警程序
在一般情况下,按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信息传递,紧急情况下按监测员→村→县的次序进行预警传递,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5.4.5预警的发布
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自然界其它异常表现等分析有可能是山洪灾害征兆时,各报警点和信息员发出预先设置好的警报信号,指挥人员到岗到位,按预定路线有序地转移至安全地带。
5.4.6预警方式
预测到可能引发洪水、泥石流、滑坡的降雨量,要立即采取预先约定好的打锣、放铳、打电话、广播等报警措施,迅速向可能受威胁的居民传递警报信息。
6.转移安置
6.1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一般来讲,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都必须转移。具体到某个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点应遵循以下原则:当水库、塘坝等蓄水工程有可能溃决时,应通知下游所有的人员安全转移;当强降雨引起溪河洪水猛涨时,资江河两岸2公里以内的低洼居民必须转移,其余支流则是两岸0.5公里内的低洼居民必须转移;有可能发生滑坡时,滑坡体周围1公里范围内的居民必须转移;有可能发生泥石流时,整个山区沟谷及下游都要转移。
6.2转移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3转移安置路线
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每一个山洪灾害点都要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线路应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带。当溪河洪水迅速上涨时,不要沿着河谷跑,应向河谷两岸高处跑;泥石流发生时,不要沿泥石流沟跑,应向沟岸两侧山坡跑;山体滑坡时,不要沿滑坡体滑动方向跑,应向滑坡体两侧跑。
6.4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县、乡(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安全第一。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必须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7.抢险救灾
7.1抢险救灾的宣传组织、工作机制、物资准备
7.1.1抢险救灾的宣传组织
每年汛前召开全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及各乡镇长会议,布置山洪灾害防御任务和学习山洪灾害相关知识。再由乡镇分片下村召开山洪灾害防治点群众大会,宣讲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发放《山洪灾害防御常识》,选出山洪灾害防治点监测员,制订好预警信号和转移路线。同时在新化电视台开展山洪灾害专题讲座,从而增强避灾意识和防御观念,变被动受灾为主动躲灾。
7.1.2抢险救灾工作机制
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具体指挥全县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乡镇山洪防御指挥部受县指挥部领导和指挥,村监测员受乡镇指挥部直接管理。信息可以自上至下,也可以自下至上。当有气象预警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在第一时间通知乡镇和村;当有紧急意外情况时,监测员应一边发信号组织群众脱险一边向上级指挥部报告。县级和乡镇指挥部在接到信息后,要迅速调配人员和车辆前往灾害现场救护和除险。
7.1.3抢险救灾物资的准备
县防汛指挥部仓库储备有一定数量的救助装备:高统胶鞋100双,手电100个,帐篷500个;资金由县财政局储备100万元应急资金,可以随时取用;其它如饼干、矿泉水、水泥、砂子等应急物资则联系好了供应商,可以随时调用。
7.2抢险、救灾
7.2.1一旦发生险情,村委会或责任人在及时向乡镇和县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应组织群众自救和指挥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7.2.2对已发生山洪灾害现场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仔细察看,防止再度发生灾害,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7.2.3发生灾情后,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原则上监测人和转移责任人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发生区,在转移资金、物资安排上,先被困人员,后受威胁人员,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妇女人员,后一般人员的次序到位。
7.2.4如有人畜伤亡,安排随行医护人员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如情况危急,没有医护人员,则应采取平放、止血、人工呼吸等抢险常识处理。对已无法抢救的人畜遗体安排专人清理、妥善处置。
7.2.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服,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7.2.6由县乡两级指挥部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劳动力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让灾区人民早日恢复正常生活。
8.保障措施
8.1汛前检查
进入汛期后,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进行山洪灾害专项检查与督查。通过检查和督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对能采取应急措施处理的,安排人员和资金及时处理好,对不能处理的山洪灾害工程、区域等则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8.2宣传教育与演练
8.2.1对本预案的主要内容,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山洪灾害易发区内每一个居民宣传到位。
8.2.2组织居民熟悉报警信号、转移路线、转移地点及安置方案。
8.2.3对有条件的村组,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8.3工作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特制定以下工作纪律,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下级服从上级;
第二条坚守岗位,勤政务实。指挥部人员、测报员、监测员、转移安置责任人不得擅自离岗,玩忽职守者追究渎职责任;
第三条雨情报告必须及时,有险速报,会商必须及时,指挥必须果断;
第四条瞒报、漏报者必须追究其责任。对离阵者查办,对延误战机酿成恶果者绳之以法;
第五条部门分工,各司其责,团结抗灾;
第六条安全救灾,临危不乱,遇险不慌。
作者:
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