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决定,娄底中心城区购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30万元,最长期限调整为30年。在其它县市购建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保持原有的不变。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