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吴代新等18人建设的10处违法建设的行政执法公告如下:
1、吴代新未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在上渡办事处资江村建设临时住宅;
2、新化县上梅镇枫林幼儿园未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在上梅镇枫林村建设枫林幼儿园办公楼;
3、阳跃怀未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在上渡办事处农丰村1组建设临时住宅;
4、吴园未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在上渡办事处资江村13组建设临时住宅;
5、袁志斌未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在上渡办事处农丰村2组建设住宅;
6、李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上渡办事处白沙安置区建设住宅;
7、肖益斌未取得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在上渡办事处铁牛村5组建设住宅;
8、李建斌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上渡办事处白沙安置区建设住宅;
9、康佳、康湘、吴成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上渡办事处围子山建设住宅;
10、曹运中、陈武红、李票华、方雄、段子莲、唐敏、陈小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上渡办事处围子山建设住宅。
上述的建设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他们的违法建设作出了限期拆除的行政执法决定。
新化县城乡规划局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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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