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7〕9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新化县农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管控,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规范和引导农村依法有序建房,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新化县农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文红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周晋 副县长
李典芝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赵谭华 副县长(常务副组长)
成员:陈扬文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立人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邹谊翔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康四清 县住建局局长
段绍芝 县规划局局长
吴朝明 县环保局局长
苏传佑 县林业局局长
秦仁秋 县交通局局长
吴黎明 县财政局局长
张跃青 县公路局局长
周桂林 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局长
杨尚文 县水利局局长
陈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彭志华 国网新化供电公司总经理
聂贤葛 新化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新昂 县政府办城建组组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建房的指导性意见、重大配套政策和处置农民建房过程中突发的重大事件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和指导全县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的开展和事务协调,由陈扬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忆军、伍晓新、周良、卿林松、李新昂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明确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县政府办公室不另行文。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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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