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7〕16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我县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效率和水平,根据省、市要求,现就2017年度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政务信息报送内容主要报告如下几类:
动态类信息: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需配相关图文)。
反馈类信息:国家、省、市、县各项政策、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及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矛盾困难。
经验类信息:工作中具有典型推广借鉴作用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
调查类信息:对工作重点、民生热点、工作难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意见,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民意类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和群众心态、动态。
应急类信息:重大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
二、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报送机制
政务信息是及时反应工作情况和成效,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的重要来源,各级各单位务必将之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纳入单位常规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明确专人负责。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并于3月10日前将政务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及信息员基本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2737263781@qq.com。
(二)加强信息把关。信息员要对报送信息的来源、准确性等进行认真核查,分管领导要认真审阅、把关,切实提高信息质量。
(三)创造必要条件。各单位要将政务信息报送纳入日常管理,为信息员掌握信息材料、撰写信息提供必要的交通、经费保障,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考核评比
实行任务计分和信息采用加分两种形式,对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一)完成任务计分
1、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得60分,完成信息采用任务得40分。多报送一条加2分,少报送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2、年度报送信息中正面经验类和反映问题类政务信息不少于5篇,每少报1条扣1分。
3、所报信息中反映本行业、本区域工作的调研类文章不少于1篇,未完成任务的扣2分。
4、未按规定要求报送应急信息的,发生1次扣10分。
(二)信息采用加分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采用的信息:被《政务要情》、新化快报、《新化通讯》杂志及新化通讯微信公众平台采用的,每篇加5分;经县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另加5分。
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采用的信息:被《政务要情》、《娄底快讯》、《内部参阅》、《娄底经济》采用每篇得10分;经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另加10分。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被《湖南快讯》、《政务要情》采用每篇得20分;被《湖南快讯》(原件呈阅)、《政务要情》(专报)采用每篇得30分;经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另加20分。
4、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选报国务院办公厅后如被国办采用每篇另加50分;被国务院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另加40分。
5、建议类信息及调研报告加分:对各单位报送的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类信息每篇另加10分;有重要参考价值或被采用、在相关报刊杂志发表的优秀调研文章,每篇另加20分。
6、按要求优质高效完成约稿信息的,每篇加5分。
四、信息报送方式
报送信息邮件主题要按照“单位:标题”的格式注明,如“××镇:易地搬迁助力精准扶贫”。政务信息报送以政务信息邮箱2737263781@qq.com接收记录为准。为方便工作交流,请各单位信息员添加新化政务信息QQ群:296946718,及时交流和掌握相关情况。政务信息报送联系人:李婧,电话:3238520,18073818992。
附件:1.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分管领导及信息员基本信息表
2.新化县2017年度政务信息报送任务表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附件1
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分管领导及信息员
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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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专职信息员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电话号码 |
姓名 |
职务 |
电话号码 |
工作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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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