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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作者:新化房产…    文章来源:新化房产网    点击数:1650    更新时间:2017/3/27         

新政发〔2017〕1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监管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各单位:

为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加快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饮食用药安全,根据中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1、正确研判形势。随着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已涉及千家万户、遍及城乡各行业领域,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成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们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近年来,各级各单位认真履职尽责,着力抓安全、惠民生、促发展,全县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持续稳定。但是,我县农村人口多,居住分散,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任务十分艰巨,责任重大,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各乡镇(场、区、办)机构不健全、措施不力、监管频次低、覆盖不全;农村红白喜事聚餐失于监控,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已成为影响民生安全的潜在隐患,必须下大力加以解决。

2、明确指导思想。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各乡镇(场、区、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以预防事故、保障民生、确保安全为目标,切实强化责任,完善措施,加强监管,努力构建体制健全、职责明确、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的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切实提高认识。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身体健康与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与公共安全问题。各乡镇(场、区、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抓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落实各方责任的主要抓手,是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有效途径,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全县安全形势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健全机制,扎实有序推进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4、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场、区、办)对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各乡镇(场、区、办)主要负责人为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合理划分职责事权,厘清监管范围和责任边界,优化监管模式,彻底堵塞安全漏洞。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5、深化体制改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实行统一监管,要逐步建立各乡镇(场、区、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切实转变职能,下放市场监管权限,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各乡镇(场、区、办)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按照职权划分,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突出工作重心,切实抓好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6、加强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场、区、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是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窗口,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领导和管理,在工作上接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乡镇(场、区、办)双重领导。加强乡镇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是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的迫切需求,各乡镇(场、区、办)、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订市场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规划,加大乡镇(场、区、办)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执法车辆和现场快检、调查、通信等办案办公设备设施投入,厘清职能边界,规范办事规程和基层监管人员行为,严格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程序,切实增强基层监管效能。

7、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场、区、办)要完善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形成多方参与监督的良好局面;针对普遍存在的现象和重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的工作制度,形成对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罚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分类分级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激励与联合惩戒机制,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划分,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进行信息推送和联合惩戒。要建立健全社会共治共享机制。发挥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和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8、加强协调配合。县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履行监督、指导、协调职能,依法指导各乡镇(场、区、办)开展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并及时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要与各乡镇(场、区、办)建立工作联络机构,随时掌握乡镇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传达、部署、指导工作开展。各乡镇(场、区、办)市场监管所要主动接受县市场监管局的业务指导,及时汇报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能力水平。

9、完善基层管理机构。各乡镇(场、区、办)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强化工作力量。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兼任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协管员,主要承担本村(社区)农贸市场、餐饮行业、食堂、农村宴席、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行业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及时掌握本村(社区)的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同时,协助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本村开展监管工作。

10、强化目标管理。各乡镇(场、区、办)要把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辖区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年度工作方案与工作目标,统一领导和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专题会,评估和分析辖区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和解决办法,确保不留隐患;要完善对各村、企业和有关单位的考核办法,细化分解目标责任;要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确保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

三、强化措施,从严落实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1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和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者等对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负首要责任。各乡镇(场、区、办)和相关单位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食品药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产品追溯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控体系和可追溯体系;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医疗卫生知识培训,努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在用设备依法登记、依法定检,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12、改进监管措施。要建立“政府牵头、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网络化监管模式,加强日常监督巡查,严格执法检查,强化技术检验检测,努力实现监督、执法和检验检测“三位一体”,对乡镇(场、区、办)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管。各乡镇(场、区、办)要采取网格化监管模式,分片包干到人;同时,要拓宽信息渠道,逐步建立信息化数字平台,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对乡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农村餐饮等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网络化、智能化、科学化以及全覆盖;切实抓好农村市场食品药品的监督抽查和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13、严格许可把关。严格许可条件,把好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经营)、餐饮消费许可关和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源头治理,加强现场核查,提高许可质量,确保准入主体合法并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行为。完善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推行以经营者自律为主的准入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同时,切实抓好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GMP、GSP的认证、跟踪检查工作,抓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薄弱环节,消除风险隐患。

14、加强日常监管巡查。要建立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日常巡查制度,确保城乡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常态化、全覆盖;要经常组织监管人员深入一线开展巡查,主要检查食品药品和特种安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生产经营许可条件达标情况、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指导企业从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落实,有效预防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5、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常年有整治、月月有重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要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专项执法行动,对重大安全隐患要重点排查,及时整改。始终保持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执法打假行动,坚决依法打击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一批”,即“发现一批,整改一批、查处一批、取缔一批”,从严规范和整治市场秩序,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16、搞好宣传教育。各乡镇(场、办)、各部门要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相关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全面启动和实施科普行动计划。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业主的专业培训每年不得少于40小时。加大公共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宣传报告相关安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执法动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和重视安全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保障,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

17、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区、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全面掌握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以及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要把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做到监管任务、监管单位、监管人员、监管责任“四落实”。

18、加强队伍建设。要严把进人关口,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公开招录或遴选与市场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急需人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人员按执法类和行政类实施分类管理,严格规范监管人员的执法行为,切实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增强队伍素质,努力提升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19、加强综合保障。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各乡镇(场、区、办)要将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原则上按总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划拨专项经费,用于专项整治、打假治劣、抽查检验、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以及村级协管人员报酬和宣传教育,切实保障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经费。

20、加强督查考核。切实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严格督查问责,严格奖惩兑现。县人民政府将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每年组织对各乡镇(场、区、办)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并通报结果。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乡镇(场、区、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对乡镇(场、区、办)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在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新化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4日

作者: 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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