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刘志文等30人建设的18处违法建设的行政执法公告如下:
1、刘志文未办理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在上梅镇五里亭社区黄泥坳村九组建设房屋;
2、刘德新未办理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在上梅镇光义村三组建设房屋;
3、谢国春未办理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在上梅镇火车站社区福景商城401号北侧已竣工验收的房屋上加建阳台;
4、李佳新未办理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在上渡办事处农丰村七组建设临时建筑活动板房;
5、游荣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上梅镇新田村十组建设房屋;
6、刘芳未办理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在上梅镇新田村十六组建设房屋;
7、刘兰桂在上梅镇五里亭社区黄泥坳村十一组建设的房屋未按照建规[建]字第2016165(民)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8、周如姣、高海英在上渡办事处围子山合建的房屋未按照0412110号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进行建设;
9、高华云在上渡办事处围子山建设的房屋未按照0412158号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进行建设;
10、陈建新未办理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在上梅镇沙洲村七组建设房屋;
11、杨清田未办理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在上渡办事处上渡村十九组建设车库;
12、曹红华在上渡办事处农丰村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未按照已取得的建规[建]字第2016128(民)号建设工程规划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13、李武在上渡办事处农丰村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未按照已取得的建规[建]字第2015036(民)号建设工程规划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14、李宋军办理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在上梅镇新田村十四组建设钢架棚子;
15、张湘昆、张雄、钟美莲、张湘华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过有效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在上渡办事处围子山建设房屋;
16、肖建文、刘为辉、曾东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上渡办事处围子山建设房屋;
17、谭东太、谭周朝、郭桂兰、谭周宣未取得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在上渡办事处围子山建设房屋;
18、张先太、张朝霞、李玉云、张仁安在上渡办事处围子山建设的房屋未按照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进行建设。
上述的建设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他们的违法建设作出了限期拆除的行政执法决定。
新化县城乡规划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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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