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HDR-2016-01008
新政办发〔2016〕21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
安全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精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16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意见》(娄政办发〔2016〕21号)等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整顿治理促进全县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致力烟花爆竹产业供给侧改革,引导落后企业关闭退出,采取严格标准、严把许可审查、疏堵结合、扶优扶强、淘汰落后等措施,关闭工艺技术和安全生产水平落后、生产规模小、管理水平差的企业,推动烟花爆竹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强化监管执法和深化专项治理相结合,从严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夯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推动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加强整顿治理,优化产业布局
(一)明确目标任务。根据湘政办发〔2016〕16号文件精神,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依法依规、有序平稳”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化烟花爆竹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引导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2017年底以前自愿有序退出,其中60%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16年底退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的布点,由安监部门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予以规划;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的布点,由安监部门按照统一规划、总量控制、便民利民、有利安全的原则,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做好零售网点布点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出台《新化县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方案》。
(二)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依法关闭的生产企业或2017年底以后退出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享受政府奖补资金。
(三)支持退出企业转型。县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参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传统老工业工矿区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64号)有关扶持政策,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产创业予以扶持。
三、强化依法治安,严厉“打非治违”
(一)严格行政许可。安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许可严格把关。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发放相关许可证照。
(二)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精心制订并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通过集中执法、重点执法、定期执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礼花弹、黑火药、引火线等高危产品的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无照经营、假冒伪劣、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大力开展烟花爆竹及其药物厂内、厂外运输专项整治。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以安监部门牵头,乡镇(场、办、区)为主、部门联动的“打非”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行为。不定期组织开展“打非”行动,对组织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依法予以取缔,并追查原材料供给和非法产业销售渠道,斩断非法生产的利益链条。
四、加强协调配合,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烟花爆竹整顿治理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场、办、区)具体实施。县政府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召集公安、安监、市场监督、交通等职能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乡镇(场、办、区)也要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协调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事项,着力解决烟花爆竹产业整顿提升和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烟花爆竹产业平稳有序发展。
(二)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各乡镇(场、办、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湘政办发〔2013〕4号)和《娄底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娄政办发〔2013〕19号)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乡镇(场、办、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和余废药物处置环节的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严格依法处理;信访维稳部门负责涉及烟花爆竹整顿治理工作的来信来访以及相关政策咨询和群众工作。
(三)完善激励机制。县财政局要会同安监局研究制定烟花爆竹退出转型奖励办法,安排奖励资金,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退出转型工作的给予奖励。
(四)加强督查考核。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纳入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将定期调度通报烟花爆竹整顿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对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严格问责,由此导致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治理。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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