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化县蚩尤大道(白沙洲西路—天子山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审批联系人:欧云 联系电话:0738-3231658
附件:新化县蚩尤大道(白沙洲西路—天子山路)新建工程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新化县蚩尤大道(白沙洲西路—天子山路)新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新化县白沙洲西路至天子山路 |
建设单位 |
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 概况 |
项目总投资为100028.53万元,用于环保方面的投资估算181.8万元,占总投资的0.18%。新化县蚩尤大道南起白沙洲西路,北至天子山路,全长5780.94 m,道路路幅宽82m,设计为双向八车道,单侧路幅为:7.5m分隔带+14m行车道+4.5m绿化带+7m非机动车道+8m人行道,设计车速60km/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带来的环境问题主要有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固废、扬尘及不可避免的破坏地表、占用土地等。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大填大挖,经常洒水抑制扬尘;在保护目标附近设置围挡并禁止夜间高噪声设备施工;施工废水主要是车辆设备冲洗含油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固废及时清运。施工期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2、运营期: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分为大气污染物、废水、噪声和固废。(1)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尾气经大气扩散和绿化吸收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2)水污染物主要为初期路面雨污水,采取合理的措施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程度小;(3)项目新增环境噪声主要来自交通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绿化降噪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4)固废主要为本项目绿化带植被修剪的残枝败叶及上下车点产生的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表格44份,其中团体9份,个人35份,全部赞成项目建设。 |
作者: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