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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江棚户区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作者:新化房产…    文章来源:新化房产网    点击数:1561    更新时间:2016/9/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江棚户区配电安装工程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政发[2016]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化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资江棚户区配电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新化县上渡办事处资江村

2.3建设规模:资江棚户区配电安装工程的高压电缆沟开挖及高低压配电安装等,投资约220万元

2.4工期要求:180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第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7招标范围:电力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为防止项目负责人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包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类似工程经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中标后实行押证管理;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16年2月-2016年7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个人查询明细清单)】,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9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9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10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11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

5.2投标申请人须在2016年9月29日17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

收款单位: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县支行

帐号:186209010400089620000000005

联系人:方向阳

联系电话:15073880689

5.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资江棚户区配电安装工程”。如果未注明是“资江棚户区配电安装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9月2日~2016年9月9日17时止,自行在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hggzy.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网和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本招标项目接受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管。电话:0738—321821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通过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且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2具备处理工农矛盾的能力,如因施工过程中的工农矛盾引发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等将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10.3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查。

10.4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新化县电力局。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新化县上渡办事处

联系人:伍先生

电话:13973876880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化县天华南路县政务服务中心对门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673829566

作者: 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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