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2016年新化县乡镇棚户区改造(温塘镇2019实施项目)相关质疑已收悉,现答疑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湘建价(2019)47号文调整增值税文件要求,而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说明执行湘建价(2018)101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额税率金额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两处位置冲突,烦请贵方明确执行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人工工资执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7]165号),而现行文件人工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9]130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自2019年8月1日开始执行。本项目属于2019年8月1日之后项目,请明确执行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新化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