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新化新闻网:据媒体4月7日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开始起草《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起草完成后,将交国务院法制办审订。条例草案将对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退出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路径进行规定,以清除保障房牟利空间。
据悉,作为“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协调小组”的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抓紧起草《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下发住建部起草完成后,将交国务院法制办审订。
“条例”草案拟对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退出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路径进行规定。为确保保障性住房“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的基本功能,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交易政府优先回购、公共租赁房动态租金管理制度等,都有望通过“条例”在全国推行。
4月4日,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表示,此前在历年全国两会上呼声甚高的“住房保障法”,已经“退格”,改为由住建部起草、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
目前,正在起草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除去对保障性住房的定义、功能、法律地位等进行原则性的规定外,将对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和退出机制以及相关的方式和路径进行规定。
对于购置型保障性住房的再上市交易问题,《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拟规定这类保障性住房再上市交易,必须由所在地政府优先回购,而不得自行进入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再行流通。至于具体的操作办法,将会留给地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操作的空间,但总的原则仍是消除保障性住房的牟利空间。
作为《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起草部门的住建部其思路在于,该“条例”中,要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退出制度等进行原则性的规定。之后,将对下发专门的《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予以细化对接。目前,该管理办法已经由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