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首部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意见囊括了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等诸多民生目标,不但传递了不少涉及百姓利益的好消息,也为居民享受公共服务写下了一份详细“承诺书”。
意见首次明确湖南基本公共服务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覆盖范围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和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
主要目标是:2013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达标率70%左右。有条件的地区率先突破,长株潭地区争取在2014年全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率先达到国家标准,2015年多数项目超过国家标准。到2015年,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实现全省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3年-2015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8大领域统筹规划28项保障工程69个重点项目,初步测算总投资超过520亿元。意见明确,各级政府要把民生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体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和运营。同时,要把民生保障工程建设成为国家优质工程、样板工程。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民生保障工程建设质量追溯制度,对学校、医院、福利机构、保障性住房、公益性文化体育场馆等保障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责任链。
另外,还要将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实施目标任务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任期目标。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在政府和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将基本公共服务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