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 武汉市房管局日前下发通知,自7月10日起,下调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根据不同节点,下调幅度均为10%。
去年10月1日,武汉市出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购房人的房款只能进入开发商在银行开具的监管账户,开发商不能直接经手,也不能随意动用,必须经过申请、审核程序才能动用。
据了解,武汉市的预售资金监管的模式和比例在国内算是很严格的,比如房企的卖房款分为重点监管资金和非重点监管资金,其中重点监管资金占比分别是35%、30%和25%。进入监管账户后,开发商使用时需要房企出具相关证明,按节点拨付。
此次下调,武汉将重点监管资金比例从去年10月1日执行的35%、25%和15%三个档次,各下调了10%。
其中,对商品房项目形象进度达到结构封顶并已支付完封顶工程费用的开发企业,重点监管资金标准调整为项目总预售款的15%(此前为25%)。
对项目形象进度达到项目1/2并已支付相应工程建设费用的,重点监管资金标准调整为项目总预售款的20%(原为30%)。
未支付工程费用的,重点监管资金标准调整为项目总预售款的25%(原为35%)。
而在今年6月,有媒体报道是指,因武汉市不少房企反映预售资金监管比例过高的问题,武汉市房管局拟将目前35%、30%、25%三档监管比例分别下调5%。
此外,与武汉市下调预售资金监管比例不同的是,北京方面正加大对预售资金的监管力度。
今年6月6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京建法[2013]11号),规定开发商禁止直接收取商品房预售款,而要存入银行的专用账户,并按照工程进度的节点,按比例提取建设款,以保证楼盘的预售款优先用于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