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 衡阳市石鼓区蒸水防洪堤旁,“尚澜宝邸”3栋32层的房屋建筑主体施工已经完成。但它们未办理规划审批、无施工图纸审查、无招投标、无施工许可,被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性为违法建筑。
自2010年11月该项目开工建设不久时衡阳市住建局下达第一份《责令整改通知书》起,到2012年12月6日该局向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止,总共13份行政执法书面通知都未能让该项目停止违法施工建设。
违法建筑
闹市公开建成
“尚澜宝邸”项目位于衡阳市石鼓区桑园路1号,地处衡阳市城区北面,紧邻西湖公园和石鼓广场,该地段正处衡阳的繁华地带。网友和当地市民称之为“湖南最牛违法建筑”。记者调查发现,该项目之所以“牛”,是因为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已在市场上热卖。
“尚澜宝邸”项目经衡阳市住建局核实,是一个无规划审批,无施工图审查,无招投标,无施工许可,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未办理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
因此,该项目从2010年11月动土施工开始就被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为违法项目,该项目中的3栋高层建筑也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6月16日,记者来到尚澜宝邸,发现该工地并未按相关规定使用护墙将施工现场与外界完全隔离,工地的南面甚至没有任何的施工安全保护设施,并且紧挨着民房。
在施工现场,记者未见到任何安全警示标志、施工规范、施工监理单位名称等宣传内容。
“热销”后
房产局“不知情”
“尚澜宝邸”项目有三栋32层高楼,共计638户。
早在今年2月份衡阳市房产局就在《衡阳日报》的醒目位置刊登了《公告》:尚澜宝邸项目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对外发放VIP卡并收取费用,其行为已违法。
6月16日晚7点,记者进入“尚澜宝邸”营销中心。见记者到来,一位售楼人员热情地迎上来询问记者是否需要在该楼盘买房,并且向记者介绍了多种不同的户型,价格在4700元/平方米左右,并表示该商品房销售业绩非常突出,如果看中了哪套房子就得赶紧缴纳押金预订。
记者看到,售楼人员手中一份该楼盘销售统计表上,密密麻麻的房号上大多数都被涂成了红色,她向记者坦言被涂成红色的房号就是已经被业主提前缴纳了相关费用预订的,三分之二的商品房被业主缴纳押金预订了。
记者将这一情况向衡阳市房产局反映,该局法制科科长符方喜表示自己对这些情况并不知情。他说:“我们2月份知道他在卖就发了公告,让买了房子的市民来局里登记,但是仅仅只有六名市民来登记了,我们并不知道有这么多卖出去了。”
符方喜坦言,虽然“尚澜宝邸”项目一直存在违法售楼的情况,但是到目前为止衡阳市房产局并没有对该项目作出任何的处罚决定。“因为我们现在还不知道这个购房的钱到底是被谁收走了,现在钱在谁手上都还没查清楚。”符方喜说。
记者追问是追查不到还是根本没有查,符方喜以该项目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为由回应,但拒绝透露问题详情。
13道执法文书后
不知“谁建的”
6月19日,当记者再次来到该项目工地时,后期施工仍然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记者立即将该情况向衡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稽查支队反映,该稽查支队支队长陆毅表示:“执法人员不在办公室无法立即前往查处。”
记者从衡阳市住建局了解到,“尚澜宝邸”商品房项目自2010年11月开始动土施工。直到2011年3月17日项目开工四个月后,住建局才对该违法建筑项目下达了第一份《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停工。
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责令整改通知书》下达后“尚澜宝邸”商品房项目仍旧未能停工整改,而是继续建造施工。
半年之后的2011年9月27日,衡阳市住建局对该项目再一次下达了《停工整顿通知书》。紧接着2011年10月13日、10月17日、10月25日、10月30日、12月6日,2012年2月16日、4月10日、4月27日等衡阳市住建局对该项目下达了共计13份行政执法文书。
但是最终还是未得到落实,直到总面积10万平方米的3栋32层违法建筑封顶。
对此,陆毅解释:“13份执法文书都无法阻挡该工地施工,是因为至今为止我们都无法确定‘尚澜宝邸’这个项目的开发商和建筑商到底是谁。”
法院说法
执法对象搞不清
无法立案强制执行
2012年12月6日,衡阳市住建局向石鼓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尚澜宝邸”项目停工的行政决定进行强制执行。2013年6月19日,石鼓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廖建明向记者证实已经收到衡阳市住建局的申请,但是半年来仍然无法立案。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官告诉记者:“衡阳市住建局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后,法院经过对案情审查发现住建局在执法的过程中程序还是有问题,连执法对象都没搞清楚,我们怎么能立案强制执行?”
而廖建明向记者表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6月17日及时对“尚澜宝邸”进行了为期两年的查封。在查封期间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对该房产进行转让、抵押,这有利于案件本身的审查。
内幕
项目背后“借壳”迷局
记者注意到,在“尚澜宝邸”的广告宣传单上,开发公司为衡阳市雁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雁城公司),住建局所发的13道禁令也均发给了这个公司。
衡阳市房产局出示的该项目违法预售的证据中,业主缴款的收据和《尚澜宝邸商品房认购协议》中,所加盖的印章均为雁城公司汕淋花园(尚澜宝邸原名为汕淋花园)项目部的公章。
缴款收据上财会主管的签名则是加盖了衡阳市雁城公司法人代表蔡怀玉的私章。而衡阳市房产局和住建局参与执法的工作人员都无法向记者明确表述该公司的具体位置。对于该公司法人代表蔡怀玉,陆毅说:“据说那是一家几乎面临破产的公司,我们也联系不上蔡怀玉。”
记者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雁城公司自始至终都未参与该项目的开发建设。2004年4月一位名叫段宜勇的自然人“借壳”衡阳雁城公司作为该项目的负责人承包了“尚澜宝邸”的开发建设。
段宜勇在开发建设中由于资金短缺,不久后与衡阳国泰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开发该项目,项目土地使用证也办理在了国泰公司名下。
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因为雁城公司、国泰公司和段宜勇三方的债务纠纷,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10月份作出判决要求将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执行回转,恢复原状,但是根本没有落实执行,土地使用权证依然在衡阳市国泰公司名下,段宜勇仍然是这个项目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