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措施,严格规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实现了越来越多的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的梦想。2011年共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570.89万元,有19814人享受到了廉租房保障性政策的阳光雨露。 一是严密组织领导。我县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成立专门领导指挥机构,召开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专题会议,设立专门县廉租房住房申报登记处受理窗口,制定《新化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全县各有关部门都从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确定专人具体组织实施,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二是严格审查程序。严格执行补贴对象“三级审批、三榜公示”程序:先由个人申报,再经社区、乡镇、廉租办审核,后在社区、廉租办、媒体公示,全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纪检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严明申报纪律。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对不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状况或者上报虚假资料的申请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依法收回已发放的租赁补贴资金,并记入个人不诚信档案。 四是严把资金安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我县从2011年起创新补贴发放模式,通过信息化“一卡通”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补贴对象,不得发放现金,确保资金安全。 五是严厉惩处力度。凡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规依纪进行问责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