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湘建房[2022]262号《关于做好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批准(新住建地名发[2023]2号),同意将位于枫林街道五里亭社区,北抵盐井路,西临蚩尤大道,东临新化县妇幼保健院(规划),南接五里亭社区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命名为“梅山院子”。该名称为该项目的法定标准名称,其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特此公告。
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