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化县温塘镇敖家冲采石场石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日13(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审批联系人:陈东晖 联系电话:0738-3231658
附件:《新化县温塘镇敖家冲采石场石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新化县温塘镇敖家冲采石场石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化县温塘镇赵龙村 |
建设单位 |
新化县温塘镇敖家采石场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四川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
项目 概况 |
该项目位于新化县温塘镇赵龙村、2010年投产运营,项目总投资5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47万元)矿区占地面0.1086Km2,主要建设年开采30万吨石灰岩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包括露天开采区及工业广场;辅助工程:含办公生活设施及公用工程含供水供电设施等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基本设施已建成投产,系补办环评手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场区实行雨污分流,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营运期洗漱等生活用水、堆场淋滤水等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排入化粪池及时清运周边做农家肥。 (2)废气污染防治措:项目破碎系统产生的粉尘安装布袋除尘设施收集;爆破时采用湿式爆破,硬化场区道路并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妥善处置车辆运输,原料、产品堆存、装卸等过程产生的扬尘,确保营运期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标准浓度限值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有沉淀池污泥及爆破后产生的废土及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及爆破产生的废土用于场区覆绿和回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营运期间应采取边开采,边修复等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4)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采用湿式爆破、爆破提前告知,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优化场区平面布局,合理布局高产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处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表48份,其中团体8份,个体40份,全部赞成项目建设。 |
|
|
|
作者: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