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7〕130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化县旅游产业扶贫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新化县旅游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新化县旅游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在精准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旅游局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旅发〔2016〕121号)、《湖南省旅游局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实施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工程的意见》(湘旅联字〔2016〕10号)、《中共新化县委关于新化县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发〔2016〕5号)和《新化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新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旅游立县、全民兴旅、全业融合、全景梅山”的发展思路,以旅游产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出发点,以旅游产业精准扶贫为抓手,以发展乡村旅游为主要形式,整合全县旅游资源和相关产业要素,结合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要求,不断完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改善生态人文环境,提升旅游产品质量,拓宽品牌营销渠道,加强旅游业与工业、农业、林业等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做大做强乡村旅游,为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提供平台,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在扶贫工作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我县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目的。
二、扶持范围
(一)重点旅游乡镇:水车镇、奉家镇、大熊山林场、上梅镇、维山乡、吉庆镇、文田镇、琅塘镇、荣华乡、天门乡、槎溪镇、西河镇、科头乡、温塘镇、白溪镇、圳上镇、田坪镇等,加强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片的协调指导,加大旅游项目的建设力度。
(二)国家旅游重点扶贫村:油溪桥村、粗石村、土坪村、杨家边村、高桥村、长石村、正龙村、上团村、下团村等,积极争取上级旅游部门的产业项目扶持。
(三)大湘西精品旅游线路项目当中涵盖的扶贫村:楼下村、大桥村、横江村、礼中村、大熊村、熊山村、白大村、小鹿村、实竹村、油溪桥村、桃林村、三联村等,扎实开展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旅游产业扶持。
(四)全省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或重点村:2017年为奉家镇向北村、双林村,水车镇奉家村、直乐村、荆竹村、柳双村,游家镇凉山村,2018年、2019年待定。
三、实施途径
(一)着力建设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片。加快乡村旅游发展步伐,优化旅游产业空间布局,抓好一批乡村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着力建设好八大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片。一是打造以大紫鹊界景区为核心的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片;二是打造以大熊山景区为核心的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片;三是打造以百里资江风光带为核心的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片;四是打造以天门原味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片;五是打造以龙湾湿地公园为核心的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片;六是打造以梅山大峡谷为核心的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片;七是打造以三联峒景区为核心的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片;八是打造以桐凤山景区为核心的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片。
(二)着力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全面唱响“蚩尤故里·天下梅山”品牌,2017年启动三联峒冰泉旅游区创建国家4A级景区,把奉家古桃花源、天门雅天湖、吉庆油溪桥村建成国家3A级景区。2018年将荣华乡龙湾国家湿地公园、田坪镇梅山大峡谷、洋溪镇竹海生态旅游区、天门土坪易学文化园创建成为国家3A级景区。2019年将紫鹊界梯田创建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按照“一镇一品”的特色产业发展模式,将上梅、水车、奉家、大熊山、荣华、天门等乡镇打造成特色旅游示范乡镇。按照“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发展模式,将正龙、楼下、大桥等20个村打造成特色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
(三)着力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全力推进龙琅高速、龙武高速、紫鹊界连接线、大熊山连接线等建设,完善通往景区的旅游公路、景区旅游环线;开通县城和高铁南站至各景区景点的旅游直达公交,打造县内各景区间相互连接的旅游环线公交。
二是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采取PPP模式,在县城建设一个旅游集散中心;完善各景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点)、乡村旅游信息咨询点、停车场、公共厕所等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各景区服务功能,对核心景区周边的贫困村形成辐射促进作用。
三是完善智慧旅游系统建设。建设新化县全域旅游云平台及配套智慧景区项目。以“智慧景区”建设为引领,在健全旅游行业智慧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整合各类乡村旅游产品,通过开发手机APP、二维码等形式,大力推进互联网+旅游发展模式,加强与知名旅游电子商务网站合作,支持乡村旅游企业开展网络营销,方便旅游者购买乡村旅游产品。
(四)着力提升乡村旅游服务。
一是大力提升乡村旅游接待能力。建设一批特色民宿、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和家庭旅馆,大力扶持贫困人口开展乡村旅游接待场所(各类民居民宿、家庭旅馆等)建设,增加贫困人口就业机会。
二是积极挖掘新化特色美食。进一步挖掘新化地方特色的风味小吃和美食佳肴,在“十荤十素十饮”的基础上,大力推出新化三合汤、白溪豆腐、水车鱼冻、柴火腊肉、擂打鸭、米粉肉、水酒等特色美食,为游客提供风味独特的梅山美食,着力打造“舌尖上的新化”旅游品牌。
三是努力扶持旅游商品开发。根据已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着力加快旅游商品开发力度,重点扶持一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引导贫困人口开发、生产、销售新化特色的旅游商品(纪念品),争取每个重点旅游乡镇培育1—2家旅游商品企业和品牌,鼓励贫困户参与旅游商品的生产经营。重点包装好新化黑米、红米、茶叶、柴火腊肉、水酒、野菜、野山菌、豆制品、蜂蜜、竹制品、工艺美术纪念品等旅游商品。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创建省级旅游购物示范点。
四是倾力打造精品文化节目。加快文化旅游资源挖掘,重点推介蚩尤文化、梅山文化等文化旅游品牌,支持每个旅游扶贫村成立文化宣传队,着重吸纳贫困人口为成员,打造一批具有梅山文化特色的节目,通过宣传把武术、山歌、傩戏带进景区、带上舞台,为游客提供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大餐。
五是全力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借助新化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着力搭建农产品网络系统,鼓励、支持、扶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进入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商销售,做到网店与实体店销售齐头并进,不断扩大网上销售比例,提升我县旅游商品流通市场竞争力,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
(五)着力打造精品旅游线路。2017年大力推进“神韵梅山”精品旅游线路建设,作为大湘西精品旅游线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线路有效整合了我县境内大熊山、龙湾湿地、油溪桥、梅山龙宫、上梅古镇、紫鹊界梯田、古桃花源等优质旅游资源,形成优势互补,从东到西,由南到北,串起了我县“柘溪库区、石灰岩干旱区、西部高寒山区”三大深度贫困带,大大增强我县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可促进沿线乡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2018、2019年的旅游项目建设,按照预定计划推进并抓好落实。
(六)合理引导旅游资源入股分红。鼓励懂经营、善管理的旅游企业和能人开发乡村旅游资源,每个旅游扶贫村引进或培育1—3家乡村旅游企业(大户),采取“公司+贫困户”、“能人+贫困户”等形式,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我县油溪桥村开展旅游产业精准扶贫的成功模式,通过贫困户利用土地、山林、果园、池塘、稻田、房屋等资源参与景区开发入股、分红,同时在景区的建设、运营中聘用贫困人口,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增收。
四、具体措施
(一)发挥旅游景区和旅游项目带动作用。
1.加快县内旅游景区建设步伐,做旺景区人气,积极为贫困人口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2.完善停车场、厕所、自驾车营地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3.县内旅游景区在招录景区工作人员时,优先考虑景区内及周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旅游产业扶贫奖补办法。
1.凡成功申报为省级三星级乡村区(点)的奖励1万元,四星级乡村区(点)的奖励3万元,五星级乡村区(点)的奖励5万元。
2.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家庭旅馆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补。新建家庭旅馆的基本要求:(1)房屋建筑牢固,无安全隐患;(2)能为游客提供食宿,有3个以上床位,且干净卫生;(3)能提供冷、热水;(4)设有公共卫生间。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年获得导游资格证、职业经理人资格证的每人奖补1000元。
五、程序要求
(一)创建程序。
1.申请。由建档立卡贫困户向县旅游外事侨务局提出申请,提交《新化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旅游产业申请表》(附件1)。
2.建设。经报备后,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申请建设类别标准和要求创建。
3.验收。项目竣工后,由建档立卡贫困户向县旅游外事侨务局提交《新化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办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奖补申请表》(附件2)或《新化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办家庭旅馆奖补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以下资料:(1)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2)评定机构或授权组织下发的批文原件和复印件。由县旅游外事侨务局组织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二)奖补程序。符合奖补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向县旅游外事侨务局提出奖补申请,提交《新化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奖补申报表》(附件4),由所在乡镇、县扶贫办、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三)工作要求。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奖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查处,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新化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旅游产业申请表》
2.《新化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办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奖补申报表》
3.《新化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办家庭旅馆奖补申报表》
4.《新化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奖补申报表》
附件1
新化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旅游产业申请表
户主姓名 |
|
性 别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申 请 建 设 类 别 |
1.三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 ) 2.四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 ) 3.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 ) 4.家庭旅馆 ( ) 备注:请在所选类别括号内打(√) |
建设时间 |
|
竣工时间 |
|
乡 镇 意 见 |
|
县旅游外事侨务局意见 |
|
|
|
|
|
|
|
附件2
新化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办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奖补申报表
企业名称 (盖章)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申报事实 依 据 |
|
申请奖补 额度(万元) |
|
乡(镇) 审核意见 |
|
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审核意见 |
|
县扶贫办 审核意见 |
|
县财政局 审核意见 |
|
分管旅游县级领导意见 |
|
|
|
|
|
|
备注: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供评定机构或授权组织下发的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3
新化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办家庭旅馆奖补申报表
企业名称 (盖章)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申报事实 依 据 |
|
申请奖补 额度(万元) |
|
乡(镇) 审核意见 |
|
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审核意见 |
|
县扶贫办 审核意见 |
|
县财政局 审核意见 |
|
分管旅游县级领导意见 |
|
|
|
|
|
|
附件4
新化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奖补申报表
姓 名 |
|
联系电话 |
|
所在乡(镇) |
|
申报事实 依 据 |
|
申请奖补 额度(万元) |
|
乡(镇) 审核意见 |
|
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审核意见 |
|
县扶贫办 意 见 |
|
县财政局 审核意见 |
|
分管旅游县级领导意见 |
|
|
|
|
|
|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