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获悉,上半年,我省有5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万元;上半年全省14个市州城乡居民收入全部实现了8%以上增长,但地区之间收入差距仍然明显。
所有市州中,长沙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达到19113元,同比增长8.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423元,是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唯一超过2万元的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886元,是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唯一突破万元的地区。
数据显示,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万元的市州有12个,其中,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全省仅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万元水平,分别为9826元、9888元。由于部分市州农村居民收入较低,因此,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的地区,除长沙市外,仅有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岳阳市。
全省各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仍然明显,上半年,长株潭地区(包含长沙市、株洲市和湘潭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553元,是环洞庭湖地区的1.71倍、泛湘南地区的1.72倍、大湘西地区的2.44倍。(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