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维护高考学考中考秩序的
通 告
新政通〔2017〕9号
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应试环境,确保我县高考、学考和中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维护高考秩序的通告》(娄政通〔2015〕4号)等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在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对考区进行无线电、交通及噪音等管制,并适当延迟县城城区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上班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6月7至8日)、学考期间(6月11日至13日)、中考期间(6月18日至20日),如逢工作日,全县城区所有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上午上班时间延迟至9:00,下午上班时间延迟至15:00,下班时间不变。
二、高考、学考期间,全县所有高考、学考考点将启用无线信号屏蔽仪,可能在一定区域内对无线电通讯造成影响,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和支持。
三、高考、学考、中考期间,每日7:30—9:30、13:30—15:30,对城区各考点(新化一中、新化三中、上梅中学、新化十五中、新化思源实验学校)门前和周边主干道实行交通管制,非考试用车请绕道行驶;严禁随意泊车,严禁流动摊贩在上述地段摆摊设点。每日9:00—12:00,14:30—17:00,严格限制考点门前和周边主干道的机动车辆通行,严禁鸣喇叭;其中英语听力考试期间高考(6月8日14:40—15:40)、学考(6月13日14:40—15:40)、中考(6月20日上午9:00—10:00),考点周边主干道禁止任何机动车辆通行(包括考试相关车辆)。
四、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及前一日,考点周边产生噪音的经营性娱乐场所要暂停营业、建筑工地要暂停施工、群众性娱乐活动要暂停进行。
特此通告。
新化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5日
作者:
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