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最近,本报热线967066接到不少读者来电,咨询关于住房公积金有关事宜。近日,记者采访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问:最近在网上看到公积金可用于购车的说法,住房公积金究竟怎么用?能买车吗?那么作为首套房首付可以吗?
答:公积金全称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适用于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城镇职工和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正常来说,以前提取时间是在10月份和11月份这两个月。从去年开始,不论是几月份提取都可以,不过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购车方面,只是目前中国建设银行有一项消费贷款购车的业务,它需要查看贷款人的公积金缴纳情况以及贷款还款情况,而公积金管理中心则是针对这些情况出具一份证明,然后中国建设银行方面则根据这个证明来办理贷款购车业务,公积金是专款专用的,不能用作买车。
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是新房,首付款只能用自有资金或是其他途径来解决,并在缴付首付款购房后,才能按规定提取公积金。
根据规定,不论是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只要是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任何一方均不能再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在烟台市,即使夫妻双方将贷款全部还上,也要年满5年后,才可以再度申请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