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烈、礼敬先贤、追思先人的传统佳节,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和新化县委、县政府推进四项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树立“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现倡议如下:
一、践行文明低碳理念,树立清明祭扫新风。文明低碳祭扫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是传承先进殡葬文化和建设美好精神家园的迫切需要。广大市民朋友要大力推广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努力从实地实物祭扫逐渐转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要自觉抵制祭扫过程中的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努力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自觉遵守祭扫秩序,确保祭扫安全有序。清明节期间是公墓祭扫活动的人流高峰期,广大居民要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和线路,凡进出公墓的人员和车辆,要自觉遵守秩序和相关规定,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要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要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不乱扔杂物,不破坏花草树木。
三、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促进入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保障基本殡葬需求的重要措施,是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的必然需求。广大居民要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采用树葬、花葬、骨灰撒散等公益性节地安葬方式,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四、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践行“文明、低碳、生态”的殡葬理念。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榜样。要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力量,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要做文明低碳祭扫的宣传者和践行者,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
新化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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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