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财[2011]711号)》文件,为认真做好农村贫困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救助工作,根据全国妇联的分配原则和我县实际情况,拟救助一批贫困母亲“两癌”患者,现将被救助名单公示如下:
刘群姣 游连秀 邹润连 罗小林 伍淑英 邹次桃
谢应芬 方晓贞 王东桃 郭东娥 廖永红 王寄花
潘习桃 刘祝香 黎青华 康首云 吴佑华 刘文红
毛美桃 刘爱珍 刘桂英 陈益平
新化县妇联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