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财[2011]711号)》文件,为认真做好农村贫困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救助工作,根据省妇联的分配原则和我县实际情况,拟救助一批贫困母亲“两癌”患者,现将被救助名单公示如下:
李爱平 刘爱姑 邹丽清 奉小玲 曹终娟 戴青容
肖满清 方梅秀 李雪容 曾益辉 付浩云 袁历姣
杨如云 黄跃莲 刘菊美 王文艳
新化县妇联
2017年2月27日